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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打造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队伍
  • 2018-12-20 16:48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sw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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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强调,各级纪检机关要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不断提高做好纪检工作的本领和水平,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这一重要讲话,是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实践证明,纪检监察队伍是一支有着奉献精神和严明纪律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一是年龄偏大。二是知识单一。大部分同志是从事党务工作过来的,直接接受国民教育的同志不多。三是专业知识缺乏。在纪检机关中,接受国民教育法律专业、审计专业的同志寥寥无几。四是视野不开阔,一些同志干工作只从本职岗位着想,而不是立足本职岗位,跳出本职岗位看全局,这样就束缚了思想,堵塞了思路。五是综合能力不高。一些同志干工作稳重有余,创新精神不足。有的同志由于在一个岗位呆久了,只会“单打”,不会“双打”,更不会“混合打”了。这样就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降低了工作效能。以上种种情况,与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是不相适应的,必须着力加以解决,要在抓好教育学习的同时,从带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入手,创新三方面机制,打造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是创新选人机制,广纳四方英才  要认真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原则,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为此,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开拓选人的视野和思路,广纳四方英才。一在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将那些专业对口、德才兼备的毕业生选调到纪检监察战线上来,并规定首先到乡镇基层纪委锻炼学习,在工作一段时间后,通过进一步的考察考核,择优选调到县纪委监察机关工作。二在审计、司法机关中选拔。纪检监察的工作性质需要一大批能干会谈、能征善战的干部。要与审计、司法机关建立用人联系制度,通过审计、司法机关了解掌握能看账、会查账,善于发现案情、分析案情、跟踪案情、解决案件的同志,并有计划地选调这些同志充实到纪委监察机关工作。三在乡镇基层纪委中选调。乡镇基层纪委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具有丰富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要加强对乡镇基层纪委干部的跟踪管理,加强对干部建设的日常考核和了解,注意从平时表现中了解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品质和工作能力,严格按照党章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干部,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纪检干部选进基层纪委领导岗位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岗位。四是实行“特事特办”。对综合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高看一眼,敢于压担子,提拔重用。对办案专业人才和办公室的文秘、财会、电脑管理等职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选,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为我所用;对办案需要的人才,一个很好的选人渠道就是挑选党政后备干部挂职参与办案,试用期满后择优留用;同时,也可以调其他办案部门将才为我所用等等。
  二、创新培养机制,锻造纪检监察将才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创新机制,培养一批纪检监察工作适用人才。一要鼓励加强学习。要出台机关学习制度,开展在职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鼓励纪检干部在参加在职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全民教育(国家承认学历)学习。同时,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这个载体的功能,组织开展 “一月一课”或“一月二课”等各类培训活动,让各室按各自的岗位职责,备课讲课,或授业务知识,或开展理论学习,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这个平台和载体中得到培养、锻炼提高。二要鼓励勇于实践。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参与办案,通过办案查案,提高五方面的能力,即:良好的观察能力,正确的判断分析能力,科学的归纳综合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三要实行轮岗锻炼。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为此,要在机关中形成岗位轮岗工作制度,凡在同一岗位工作五年左右的,要到新的岗位工作。在工作实践中,要按上级指导下级,“骨干”指导“一般”的原则,对有潜质的骨干,将帅要在决断上、组织协调上多加指点,提高他们的指挥协调才能,对刚参加工作的新人,组织上要有计划、有目标带任务安排骨干实行“传、帮、带”,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使之尽早进入纪检监察工作角色。
  三、创新输送机制,举荐有用人才
  当前,我们正处于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转制改型的年代,政治、社会体制在改革,社会秩序在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向多元化发展。形势的变化,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充满生机和活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建立和形成一个合理的人才输送机制。将纪检监察人才,合理举荐到各地各部门工作,为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宝贵的人才支持。一是有计划安排工作经验丰富,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多年,年岁偏大的同志到县直机关行局担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股(室)负责人、纪检组长等。二是有计划安排已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一定年限,而又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乡镇党委、政府或基层纪委领导班子中去,加强和充实基层干部力量,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三是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部分同志到同级党委、政府机关和审计、司法等机关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流使用或挂职锻炼,使纪检监察干部熟悉其他机关工作职能,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学习有关业务知识,不断积累和更新知识,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技能,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要完成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必须从带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入手,创新选人机制、培养机制和输送机制,打造一支本领高强、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纪检监察队伍,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跨越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吴闻力 作者系海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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