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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机构”管理也应有章可循
  • 2018-12-20 16:48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sw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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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推动某项工作的完成,一些地方政府以“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等名义,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临时机构”,赋予其一些超越法律规定和行政规范之上的特权,以便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由于各类“临时机构”层出不穷,加之管理制度的缺失,其工作人员犯罪现象也呈逐年增多趋势,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尽管一些“临时机构”的设置确有必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关调查显示,也有一些地方“临时机构”设置随意化,常常是旧的“临时机构”未撤,新的“临时机构”又生,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临时机构”数量超出正式行政机构的现象;“临时机构”往往是领导挂帅,多部门负责人参与,由于权力过大而又缺乏监督,导致腐败现象发生;一些“临时机构”的权力超越了法定机构,致使一些法定机构的行政职能被虚置,影响了法定行政机构的权威和效率,浪费了行政资源。
  “临时机构”之所以大量出现,一个重要原因是某些正式机构的权力边界划分不够清晰,同一事务多部门管理的现象大量存在,协调成了难题;其次是一些正式机构没有严格履行职责,一些领域管理混乱,需要集中整治;三是“临时机构”随意性强,可以超越现有法律法规的制约,行政权力受到的约束小,一些领导习惯于“临时机构”的工作方式,如果某一项工作阶段性任务要求强,就成立“临时机构”,几乎成了一种思维定势。
  因此,要解决“临时机构”过多过滥的问题,需要强化行政管理的科学性,通过制定行政机构编制法,从法律上明确行政部门的权力边界,加强各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效率。要对“临时机构”的成立、退出、职权范围、工作方式等进行明确界定,防止“临时机构”泛滥和“有生无死”;要加强对“临时机构”的监督,像对法定行政机构一样进行审计监督,防范腐败滋生。
  说到底,“临时机构”的问题暴露了正式机构管理中的软肋,规范“临时机构”的根本是强化正式机构的管理。只有正式行政部门的职责明晰、管理到位,才能减少成立“临时机构”的冲动。同时,只有“临时机构”的管理有章可循,监督到位、“进出”有序,“临时机构”的混乱现象才能得到根治。(郭振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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