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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陆河县委县政府大楼209室,邮编:516700;联系电话:0660-5528569;电子邮箱:lhxzn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政府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群众回应关切,扎实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协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分工和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印发《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陆河府办函〔2021〕102号),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二是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亲自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三是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保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网络、微信群等方式,抓好新修订的《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业务内容的宣传培训,梳理当前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三)强化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辅之以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重要政务和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对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周密部署,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持续做好本级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县直26个领域和8个镇目录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四)抓好依申请公开。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宗,全部按时依法答复。
(五)加强平台建设。加快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网站日常监管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六)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程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指导各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21年,县政府办虽然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下来,县政府办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群众关注度高、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力度,加大对各镇、县直有关单位培训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深化我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及日常监督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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