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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2-01-1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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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陆河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和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复议情况、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来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0日。

一、概述

       2010年,我县强化领导,落实措施,积极推进各镇政府和县政府组成部门21个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着重从领导机构、完善机制、热点公开、载体建设、氛围营造等方面入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打造“阳光政府”。全县各级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了依法行政和权力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加强、行政办事效率以及群众对机关办事满意率得到提高,方便了群众办事。主要表现在: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我县根据省、市要求,制订完善了《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确保政府信息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县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落实了人员和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

        (二)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狠抓政务信息公开。我县在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县政府工作机构、市直属机构和各镇信息制作流程,公开的内容涵盖各单位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特别是对各镇公开内容进行重新明确,着重方便群众办事和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方面公开。同时,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结合国家保密法及保密条例的要求,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泄密。一是制定信息公开计划。全县8镇和县政府21个组成单位,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作重点工作来抓,制订工作计划,突出重点,规范内容,明确标准,规定时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不同特点,调配内部力量,形成有机整体,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梳理信息。各镇和县政府21个组成部门按照《条例》要求,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全县共梳理出对外公开事项204项(其中县直部门169项、镇35项);各单位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人事任免、财务收支情况、办事流程等内容在机关内部公开。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的要求严格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三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已编制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单位内部网等途径公开,以供查询。四是公开信息。各责任单位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优先选用政府网站,各社会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本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有条件的部门设置了公共查阅室或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进行政府信息检索、查询、复制;县档案馆作为查询、利用同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场所,积极主动地做好为公众服务工作。

       (三)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不同,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影响和作用,公布政府信息;通过建立或完善政府信息网站、咨询服务热线、公共查阅室、电子公告牌、便民小册子等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陆河县政府网”及各子网站,结合实际需要正抓紧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和完善;同时,建立和健全全县127个村(社区)“信息服务进农村”服务网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延伸到社区和各村委会。

        (四)宣传推动力度加大,重点部门信息公开质量提高。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宣传,全面普及《条例》知识。

        (五)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年度预算了4.5万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经费,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检索点建设、网站改版、资料印刷等工作费用。各公开责任单位也相应落实了专门工作经费。2010年县财政再投入60万元,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使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进度加快;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检索点两个,落实了包括各镇、村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场所195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

        1、县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全县主动公开信息138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2条;法规规章规范和政策类信息269 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125 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5条;政府采购类信息30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48条;行政执法依据类信息20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88条;其它政府信息类信息79条。

        2、围绕社会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2010年我县为确保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县直涉农主要单位、重点公共事业单位和各镇政府的督查,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如县农业局将各项惠农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公开;县民政局将救灾资金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领取人员名单等内容及时公开;人社局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实行全过程公开,自始至终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住建局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实行“阳光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各镇政府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五保、种粮直补、计划生育服务证、农村纯二女结扎户补助资金、生态公益林资金申领、林木砍伐指标申请、林权证办理、惠农资金申领、新农合、新农保办理、纠纷调处等10多项群众关注办事事项的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群众对政府办事满意度逐步好转。。

    3、全面推进政府工程招投标和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政府采购范围,属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一律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加强政府工程招投标和采购管理,及时公布招投标和采购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2010年全县招投标建设项目共45宗,总招标价35333万元,中标价34161万元,节约资金1172万元,平均下降3.24%;完成政府采购52宗,采购金额1699万元,节约率4.58 %。

        4、设置固定的政务信息公开栏。全县共设置各类公开栏268个,印制便民小册子129954本;设立监督投诉电话115部、意见箱99个。县政府在政府大门右侧设置了大型的公开栏,及时更新政务动态、政府工作报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公务员招考和录用、重点项目的推进及政府采购等内容。县人社局、国税局、工商局等单位还在办事窗口实行挂牌服务,接收群众的监督和投诉。县经信局、交通局、人社局、发改局等单位都对外公开了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县地方公路站、交通局等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卡,征求群众意见,最大限度地收集和倾听群众意见、呼声。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自陆河县政府信息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来,为各公开义务人提供了链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名单,各责任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组织人事、办事程序等),开设了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人事任免、重点项目、政府采购、统计数据、应急管理等栏目。

        2、公共检索点。指定并建立档案局、县信息中心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目前该中心已汇集了29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政府信息及目录、指南,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改版工作正抓紧进行,县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政府信息及目录、指南也在不断完善之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费用情况

        2010年度,我县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产生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我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各镇和县政府21个组成部门公开信息进展不平衡,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深化。县直部分责任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启动,部分单位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机关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各责任单位向各级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不够及时。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我县大部分单位结合贯彻实施《条例》,制订了《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但内还不够细化,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四是部分镇尚未开通互联网,硬件设施欠缺,影响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对此,我县将在今后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规定,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县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设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陆河县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库,及时发布本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硬件投入,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条件。争取在2011年底前各公开责任单位实现开通互联网,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20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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