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等文件规定及要求,现将《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3年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he.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领域,强化载体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辅之以政务新媒体平台,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围绕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民生等领域公开各类信息149余条。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解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申请4宗,其中予以公开3宗,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38件,其中,2023年新增8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页面设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的政府信息。2023年,新开设专栏专题2个,确保各类专项信息及时对外公布。继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从申请注册到日常运行,做到了全程监管和常态化监管。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体系,
从保障机制、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回应关切、政务新媒体等多个方面设定考核指标,积极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程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指导各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问题为:一是公开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对《条例》的理解与适用把握不准,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平台建设不够完善。政府网站部分栏目设置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分类有待进一步规范,内容发布还需进一步优化。
下一年度,县政府办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群众关注度高、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力度,加大对各镇、县直有关单位培训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深化我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及日常监督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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