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陆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116号),县政府决定成立陆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陆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程永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礼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彭伟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云年 县统计局局长
谢林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汤 滔 县发展改革局总经济师
成 员:彭文扬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朱水清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杨瑞造 县委编办副主任
彭伟谋 县教育局副局长
谢镇峰 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肖广仁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邓伟略 县民政局副局长
肖倩倩 县司法局副局长
吴冬丽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郑 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朱培镜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郑建康 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副局长
叶娘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晓明 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朱玉祥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彭永城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罗陈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朱少耿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子练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叶秋洁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罗江川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吴国兆 县税务局四级主办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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