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含驻陆)有关单位:
根据汕尾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汕尾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我县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陆河县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食药安委、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领导相关批示精神;制定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研究和审议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镇加快推进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信息共享、宣传科普、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食品安全、农业农村工作的县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协调食品安全、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为陆河县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下设工作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审核撤 销。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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