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汕尾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附件: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汕尾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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