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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陆河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2024-09-24 20:4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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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府办函〔2024〕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调整陆河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连燕峰(县政府)

  副组长:陈灵光(县政府办公室)、刘志远(县民政局)、

  肖广仁(县公安局)、邱胜常(县自然资源局)、邓新俊(县市场监管局)、叶治通(县林业局)。

  成  员:郑义勇(县委组织部)、欧阳碧绸(县委宣传部)、黄智捷(县委统战部)、叶奔腾(县发展改革局)、邓伟略(县民政局)、邱洪伟(县司法局)、黄梦琼(县财政局)、郑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叶娘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罗文放(县交通运输局)、彭俊恒(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罗智潜(县卫生健康局)、彭煌(县融媒体中心)、罗晋文(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刘德尖(河田镇政府)、彭智活(河口镇政府)、


  朱贞洁(螺溪镇政府)、叶培暄(水唇镇政府)、谢达枢(东坑镇政府)、彭晋团(新田镇政府)、彭层浪(上护镇政府)、刘圣宾(南万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刘志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伟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0660—5662996。

  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决定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

  (一)处置遗体违规土葬问题工作组,由县民政局刘志远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二)处置非法占用耕地建坟问题工作组,由县自然资源局邱胜常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三)处置非法占用林地建坟问题工作组,由县林业局叶治通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四)处置非法经营殡葬用品问题工作组,由县市场监管局邓新俊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五)处置殡葬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组,由县公安局肖广仁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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