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建立陆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市政府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有关部署,统筹推进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程永东(县政府)
第一副召集人:彭少轩(县委)
副 召 集 人:罗陈李(县政府办公室)、彭俊能(县水务局)
成 员:叶佐然(县委政法委)、罗国城(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彭伟通(县发展和改革局)、胡治营(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刘德颂(县司法局)、黄国振(县财政局)、叶剑宇(县自然资源局)、黄仲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谢锐潜(县农业农村局)、钟裕村(县林业局)。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彭俊能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召集人批准。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了解任务推进情况和困难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月和每季度末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负责工作进展情况。
联席会议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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