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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开展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 2018-02-05 10:53
  • 来源: 陆河府办〔2017〕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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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陆河县开展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三防办(县水务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陆河县开展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方案

 

推动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是加强基层三防能力建设,夯实防灾减灾基础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近年来,各级三防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作为,基层能力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综合能力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但也应看到,当前各级三防能力与任务仍不相适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责任体系不够健全,经费保障还不到位,制度预案有待完善,物资队伍调度管理不够科学,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县各级三防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水旱风灾害应急和风险管理能力。

省委、省政府、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三防能力建设,《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6〕81号)和《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开展市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粤防〔2017〕58号)等文件明确要求,要加快推进市县镇“三防”系统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县镇三防系统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新形势下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特点,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为统领,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扎实开展各级三防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三防能力建设全面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围绕“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队伍专业、手段先进、反应快速、保障有力、应对有序、减灾有效”的目标,健全各级三防组织架构,加强人员配备,完善各类工作方案预案,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值班、会商等业务用房和先进实用的设备设施、通信网络和业务信息系统,储备必要的三防物资,落实业务工作经费,全面提升各级三防防灾减灾能力。在2018年12月前基本完成县、镇级三防办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

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包括组织架构、责任体系、工作预案、规章制度、物资设备、抢险队伍、工作场所及信息化建设等7个方面内容。

(一)组织架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各级三防组织架构和经费来源与其履行的职责相适应。各级防办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要搭配合理,并按照全员培训的要求,制订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应急管理水平。各级防办要按照满足汛期24小时值班的工作要求配备值班力量,其中县级每班不少于安排带班领导1人(由县级指挥部或三防办领导担任)、值班人员2人;乡镇每班不少于安排带班领导1人(由镇或街道领导担任)、值班人员2人。

村(居)委会要明确三防工作任务,由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指定1-2名工作人员作为三防工作信息联络员。

(二)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三防责任制。

1.县要组织辖区明确各级各类三防责任人,将党政单位、水利工程、重点部门、抢险队伍、人群转移等各类责任人信息录入责任人和预案管理系统,原则上辖区相关责任人数量不低于常住人口的5%。

2.各镇要针对水库、河道、堤防、水闸、山塘等重要水利工程落实巡查管理人员,负责工情巡查、记录;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员;村(居)落实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落实辖区学校、旅游景点、重点企业、工地、林场等重点环节相关三防责任人,并录入责任人和预案管理系统,原则上辖区相关责任人数量不低于常住人口的5%。

(三)工作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修订、完善各类三防应急预案,完善各类预案台帐登记管理工作。

1.县每年汛前应根据工情等实际变化,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专业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预案主要包括: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洪水调度预案、其它各类专项预案(台风、暴雨、水库等)。预案要录入全省三防责任人和预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2.各镇要编制三防工作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充分考虑可操作性,着重突出应急抢险、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安置,确定避灾(险)安置场所,明确避险预警方式、转移路线等,每年要对预案进行修编。制订三防工作台账,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防御重点对象和重点设施、人员转移安置等专项应急预案。村(居)要编制“一页纸”预案。村(居)预案报镇三防指挥部备案,镇级预案报县三防指挥部备案。预案要录入全省三防责任人和预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四)规章制度。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1.县要结合本地区三防目标任务,制订、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三防检查、值班管理、会商预警、联合值守、水旱灾害统计及信息报送管理、物资储备管理、灾害评估、督察和责任奖惩等制度。

2.建立镇三防工作职责、汛期24小时三防值班、辖区水利工程防汛安全检查、三防物资储备和管理、三防信息报送等制度。各项工作制度、职责要上墙悬挂。建立三防值班台账记录、防汛责任检查签名登记台账。

(五)物资设备。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配齐抢险物料、救生救援器材、抢险机具、抗旱物资等三防抢险救灾应急物资设备。

1.县要结合本地三防物资储备实际需求,建立适宜各类物资安全存放、方便调运的固定场所作为三防物资仓库。其中,县级仓库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要储备应急发电机、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救生圈、防汛帐篷、编织袋、钢筋笼、土工布(膜)、大功率抽水泵、应急照明等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其中,县级仓库冲锋舟、橡皮艇总数不少于30艘。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登记预备制度,对本区域可调用的挖掘机、运输车辆、救生器材等大型抢险机械、运输工具、应急抢险施工队伍等进行动态管理。县仓库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按要求做好物资养护工作,并将物资储备情况录入全省三防物资管理调度系统进行规范管理。

2.各镇结合本地防汛物资储备实际需求,建立适宜各类防汛物资安全存放、方便调运的固定场所。储备应急发电机、橡皮艇(冲锋舟)、救生衣、救生圈、编织袋、应急照明、木桩、铁锹、绳索等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登记预备制度,对本区域可调用的挖掘机、运输车辆、救生器材等大型抢险机械、运输工具、应急抢险施工队伍等进行动态管理。辖区水利工程水库、山塘、涵闸、堤防要储备块石、砂石料、编织袋等应急物资。每个易发洪涝灾害的村(居)要配备铜锣、手摇报警器、大喇叭等预警设备和橡皮艇、救生衣等救援装备。要按照维护保养要求做好物资保养工作,确保物资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障随时应急调用。

(六)抢险队伍。按照“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原则,“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为目标,“按分级和分行业”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调用。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抢险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实战水平,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县均要建立一支以民兵为主要力量的轻舟应急队伍,其中县级人数不少于30人。能驾驶冲锋舟、橡皮艇等实施应急救援任务。通过与有实力的水利施工企业合作共建方式,建立工程应急抢险队伍,能对水库、堤围、涵闸等水利工程实施应急抢险任务。每年要组织抢险队伍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各镇要建立一支以民兵为主要力量、人数不少于20人的三防应急队伍,配备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等救援装备。每年要组织抢险队伍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村级应由村干部和青壮年劳力组成自救队。

4. 三防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为了本行业更好地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气象和次生灾害,应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组建相应的行业抢险专业预备队伍和专家队伍。

(七)工作场所及信息化建设。按照《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市县镇三防办信息化建设标准的通知》(粤防〔2017〕4号)要求,县要建设三防会商区、三防成员单位联合值班区、三防办专用值班室、三防系统操作区等专用工作场所,镇要建立三防专用值班会商区等工作场所,并相应配备指挥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商系统、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通信及供电保障系统等信息化系统装备。

四、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展开的方式,分四个阶段实施,于2018年底前完成全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任务。

(一)制定方案。2017年12月前,县、镇要出台本地区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经本级政府同意印发。

(二)试点建设。2017年12月底前,县级和镇级要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全面展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推广。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县、镇级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

(四)考核验收。2018年9月底前,县完成对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2018年11月底前,市完成对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标准化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推进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是适应当前形势任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防灾减灾新理念的必备条件,是提升基层三防整体能力的必由之路。三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针对新形势下三防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新机遇,加强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强化三防工作末端落实,以标准规范引领基层三防整体能力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标准化建设有力推进。各级三防部门要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县、镇要成立由政府分管三防工作领导为组长、三防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级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本级三防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联动、协作有力”的良好格局。

(三)积极主动作为,推进标准化建设创新发展。一是要牢固树立不等不靠、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思想,抓住契机,逐一解决难点问题。二是充分利用对口帮扶政策。按照


 

粤委办〔2016〕81号文件要求,被帮扶地区三防指挥部要抓紧与同级对口帮扶指挥部做好对接,将本地区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纳入对口帮扶工作内容,争取帮扶地区的资金、技术等支持。未列入对口帮扶的粤东西北地区要积极争取省专项帮扶资金的支持。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资金投入。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涉及内容多、涵盖面广,省、市给予适当支持,县、镇要加大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相关部门要共同参与,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四是创新方式方法解决突出问题。可采取政府雇员、聘员、购买等方式加强三防工作力量。三防物资仓库面积难以达标的,可采取租赁、代储等方式完成储备任务。

(四)强化考核督查,确保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省三防指挥部将定期检查督导,对照时间节点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并抄告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各级三防指挥部要加强本地区三防系统标准化达标建设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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