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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 2017-07-05 10:01
  • 来源: 陆河府办〔2017〕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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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吉溪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6月12日


 

 2017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7年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全力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把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作为今年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目标,按照2017年省、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县委八届一次全会精神,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精细管理、精准预警、精确应急,以体制创新、能力提升、机制完善、源头治理、多方协同、社会参与为重点,加强应急平台应用,加快构建“大应急”格局,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应急管理体系

(一)科学编制实施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结合各地、各系统实际,科学编制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县政府办(县应急办)牵头负责,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参与)  

(二)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重点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气象灾害、自然灾害救助、突发环境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旅游安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或修编)工作。(县应急办牵头,县相关单位负责、各镇政府参与)

(三)深化应急管理体制创新按照上级的部署和推进,全面铺开各镇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建设,创新应急管理体制,推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镇政府负责,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参与)

二、提高应急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建设“应急一张图”。加快推进县应急平台升级更新并与各级各类应急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各镇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县、镇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全县应急管理数据库共建共享机制,以建设“应急一张图”为抓手,全面提升应急平台应用水平。(县政府办(县应急办)牵头负责,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参与)

)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建章立制,重点推动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的落实。(县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负责)

三、提高风险预防控制能力

(一)落实突发事件风险分级管控。全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分系统、分领域、分行业制订有关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级评估标准,县有关部门(单位)分级负责各类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整改、监管,切实强化风险管理。(县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市场和质量局、安监局、食药监管局、旅游局、供电局、金融办,各镇政府牵头负责,县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二)规范风险防控常态化工作。及时出台全县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意见,确保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评估、登记、整改、监管全过程建档进库,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负责)

(三)提升预防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对突发事件频


 

发区、易发区、薄弱区、敏感区的监测预报,不断创新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机制。继续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充分利用我县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灾害情况,为领导决策和应急救援提供第一手信息。(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负责)

四、完善应急管理社会共治体系

(一)加强应急管理专家工作。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宣教培训、科技支撑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与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县应急办牵头,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负责)

(二)加强第三方应急管理评估。探索建立健全应急能力评估机制,依托专业机构、应急管理专家等,定期对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县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供电局、公用事业局、国资办、供水公司牵头负责,各镇政府参与)

(三)加强公众和媒体共同参与。进一步发挥公众特别是基层信息员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中的作用,发动公众举报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重特大、较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公布的“倒逼机制”。(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负责)

五、提升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水平

(一)提升值守工作水平。依托全县应急平台体系建立每月值守通报、每两周值班抽查制度,扎实推进各镇政府应急值守,带动政府部门(单位)强化应急值守。(县应急办牵头,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负责)

(二)提升值守人员素质。配齐配强专职值守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巩固强化“上调一级”做法组织政府系统值守人员跟班学习,举办全县值班员业务培训,提高值守人员专业化水平。(县应急办牵头,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负责)

(三)提升突发事件信息获取和研判能力。充分发挥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信息报告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互联网信息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研判、报告突发事件线索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信息。(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负责)

六、夯实公共安全基础

(一)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进一步整治城市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安全治理能力、提高城市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应急装备、设备等应急保障。(县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负责)

(二)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完善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分片联系村民(居民)的“点对点”应急责任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在农村防灾减灾中的作用,探索推进“一队多能”的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镇政府负责、县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三)推动应急管理服务进企业。构建面向企业的应急管理服务平台,将全县重点“四上”企业纳入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快速、高效的向企业提供应急管理服务。(县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负责)

)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工作。举办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现场指挥官制度专题讲座,深入开展“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活动,推动建设应急知识科普园地(基地),多形式、多途径举办应急知识竞赛,有效提升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负责)

七、强化应急管理督查督办

(一)强化规划(计划)实施督查。督促各地、各相关单位认真实施本地、本系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加强总结、评估,注重交流、学习。(县政府办(县应急办)负责)

(二)强化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处置督查。认真落实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处置督查办法,严格督查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确保处置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县政府办(县应急办)牵头负责,县监察局、县应急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督查。分系统、分阶段对各地、各有关单位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日常排查“敷衍塞责”、落实整改“蜻蜓点水”、履行监管“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实行督查问责。(县政府办(县应急办)牵头负责,县监察局、县应急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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