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8〕248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 一次会议第4431号建议答复的函
你们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清连)高速阳山大崀互通的建议》(第443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所提增设的大崀互通立交位于清连高速公路黎埠互通立交和阳山互通立交之间,连接县道X383线。经核查论证,清连高速公路在该路段的平、纵面线形指标较差,圆曲线半径为592米、纵坡达到了6%,不满足《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关于互通立交范围内主线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小于700米、纵坡不大于4%的强制性要求,受工程技术条件限制,大崀互通立交不具备建设条件。
2018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20-83132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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