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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 2017-04-06 09:42
  • 来源: 粤办函〔2017〕153号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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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6939748/2017-00192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16日
名  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文  号: 粤办函〔2017〕153号 公报期号:
 

 

                    粤办函〔2017〕15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

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

建设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指南》要求,以省网上办事大厅为依托,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和应用服务创新,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按照《指南》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技术体系和建设规范,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分厅和窗口建设的指导。要会同省有关部门,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

 

 

省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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