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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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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 (2016-2030年)的批复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报请审定〈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粤水水保〔2016〕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通过《规划》的实施,到2020年初步实现全面预防保护,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900万吨;到2030年,全面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000万吨。 四、要以全省水土保持区划为依据,全面实施预防保护措施,加大江河源头区和重要水源地预防保护力度;以小流域为单元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其他水土流失严重区的综合治理,对崩岗等侵蚀沟道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坡地进行重点整治。 五、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大水土保持监测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维护,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六、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本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省水利厅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研究解决好《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向省政府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全真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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