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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
  • 2016-12-06 10:34
  • 来源: 粤办函〔2016〕5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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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6939748/2016-00998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21日
名  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
文  号: 粤办函〔2016〕579号 公报期号:

 

 

                    粤办函〔2016〕57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

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有关规定,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和省直单位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了全面考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及等次

  此次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从考评结果看,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水平稳中有进,领导干部学法意识普遍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履行程序明显改善,行政执法情况总体良好,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认同感进一步提升。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社会评议以及加扣分项目的考评得分汇总,52个被考评单位综合得分中,最高分92.12分,最低分70.91分,平均分83.56分。其中,内部考核最高分94.32分,最低分66.90分。社会评议最高分87.18分,最低分78.76分,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评价为83.41分,群众满意度为比较满意。

  (一)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考评等次:佛山、广州、中山、深圳市政府为优秀等次;顺德区、东莞、云浮、珠海、阳江、揭阳、汕头、茂名、肇庆、梅州、河源、清远、韶关、湛江市政府为良好等次;汕尾、惠州、江门、潮州市政府为一般等次。

  (二)省直单位考评等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质监局、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为优秀等次;省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司法厅、环境保护厅、地税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厅、国土资源厅、文化厅、水利厅、财政厅、旅游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厅、民族宗教委、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良好等次;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工商局、体育局为一般等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虽然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考评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不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高、信访案件办理不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观念不强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针对此次考评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将我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1日

 

 全真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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