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批前公示
公示说明:
我镇组织编制了《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审批单位:陆河县人民政府
项目位置:陆河县新田镇国营吉溪林场、激石溪村
规划公示时间及期限: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6日
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陆河县新田镇北部,规划范围东至湖坑村、北至南万镇、南至吉溪场部、西至海丰县,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39.86公顷。本次规划综合考虑规划区未来的角色、区域的职责以及内在的需求,遵循陆河县相关规划要求,确定规划区的发展定位为:粤东水利科普教育基地、汕尾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区。
本次规划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其中建设用142.89公顷,由公路用地(1202)、供水用地(1301)、供电用地(1303)、水工设施用地(1312)、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313)组成;非建设用地96.96公顷,由水库水面(1703)组成。具体情况参看下一页“附件”。
公示方式和地点:
1、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网站2、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院内3、项目现场
相关利益人如果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有效时间内依据有关规定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及电话提议,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咨询电话:0660-5578001
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批前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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