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根据2022年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将对陆河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事项公告如下:
—、调查时间
调查时间为2023年4月3日—4月12日。
二、调查方式及内容
1.发放二维码,通过微信扫二维码登录填写网上问卷,以无记名形式进行。主要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在履行教育职责方面的努力程度,包括在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公众满意程度。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的二维码各不相同,请不要扫错。每个微信号可对二类问卷分别各填写一份,但不能对同一类问卷填写超过一次。
三、调查二维码
严禁弄虚作假。注重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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