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陆河县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乡振局〔2021〕62号)、《汕尾市乡村振兴局 中共汕尾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乡振局〔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本实施意见。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我单位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该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28至3月8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3月8日前反馈至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视为无异议。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方式:0660-5663921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hfpb2008@126.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陆河县朝阳路陆河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陆河县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陆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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