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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公示
  • 2023-02-01 15:58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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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汕尾委办字〔2022〕80号)要求,经民主推荐、申报、审定等程序,拟推荐陆河县公安局、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参加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评选,拟推荐黄定宁、万伟城、陈俊琼、黄勋、叶卓豪、丘晓娜、陈丽琦、刘石帆同志参加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评选。现将有关情况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含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如下,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推荐对象的问题和情况。

  (地址: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516700;联系电话:5528569)

  一、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陆河县公安局

  陆河县公安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配合环保部门开展集中专项行动,推动辖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贡献了公安力量。

  2.陆河县人民检察院

  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把生态和法治理念融合贯穿生态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实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法治力量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二、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

  黄定宁,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69年10月出生,1989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陆河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黄定宁同志在分管生态环境工作中,尽职尽责研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不回避、不推诿,积极同有关部门翻资料、查规范,出谋划策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黄定宁同志突出在“春节”“五一”“端午”等重大节日及“汛期”重点时段,深入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检查工作,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落实跟踪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在黄定宁同志的带领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连续获得良好等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考核获蓝牌,生态环境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万伟城,男,汉族,大学学历,1980年9月出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陆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万伟城同志在陆河县委、县政府和汕尾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聚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动担负起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政治责任,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发起集中打击整治攻势,有效防范生态环境涉稳风险,对辖区内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形成极大震慑。同时,积极统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职能部门力量,推动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合力筑牢生态屏障,为全县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陈俊琼,男,汉族,大学学历,1975年1月出生,1997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办。陈俊琼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部署,积极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以高水平保护促进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陆河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AQI达标率100%,空气质量六项基本指标全面达标,全县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富口国考断面、河二省考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标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全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生态环境责任考核等,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平稳可控。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强化要素保障,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为推进陆河绿色高质量发展展现新作为。

  黄勋,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10月出生,2013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陆河县南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勋同志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来,坚持采取铁腕措施开展好护林工作,带头严格落实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规划管理范围、河道管护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河长制”网格化管理重点纳入“民情地图”应用,充分发挥“民情地图”管护生态的功能,组织镇村两级河长结合直联制每周一开展巡河行动。同时,黄勋同志响应号召,立足于南万镇本地文化特色资源,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南万镇率先编制乡镇“十四五”规划,引入优质生态经济项目。

  叶卓豪,男,汉族,大学学历,1994年2月出生,2016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东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参加工作以来,叶卓豪同志全力以赴奋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线,牢记使命,精通业务,坚决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组织参与开展涉环保违法行为清理整治,累计整治“两违”建设8000多平方米,取缔污染源50余个,出色完成环保督察和专项监督检查任务,积极参与榕江河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富口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全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为改善镇域生态环境质量作出突出贡献。

  丘晓娜,女,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9月出生,201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股股长。丘晓娜同志进入陆河县住建局工作以来,主动作为,认真细致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十三五”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推动落实生活污水治理,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均有亮眼表现。

  陈丽琦,女,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3月出生,2018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一级科员。自工作以来,陈丽琦同志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整治,多次深入镇村实地督导检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农村道路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实现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质量监督全覆盖。协调农村户厕改造和污水管网衔接,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在“三清三拆三整治”“三大革命”、建设“四小园”、建立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

  刘石帆,男,汉族,大学学历,1987年11月出生,2008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陆河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刘石帆同志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业务本领,扎实的敬业精神,能立足本职工作,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从事水环境保护和水政监察工作以来,积极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努力推进水政执法工作,积极参与水环境生态修复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河道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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