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全过程,在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发,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我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一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通过学习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筑牢法治建设的基础;二是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与干部意识形态学习紧密结合,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分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知识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双管齐下的形式提高党员干部普法的意识和行为规范。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我局先后通过召开局党组会、班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工作。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分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坚持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培训等方式,全面学习包括《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在内等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论述的文章。及时将学习内容传达至我分局干部职工,务求学懂、弄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质精神和内容要义,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步调,推动全体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往心里走,法治建设成效往实处显,切实履行作为我分局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汲取前进的力量,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锻造心里有帐、肩上有责、手里有招、脚下有风的“四有”狮子型干部队伍。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扎密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基础。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开放、创新、担当、一流、清廉”的文化,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陆河县贯彻落实<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是以文明服务为突破口,带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开展。为做好宣传、动员等基础工作,我局把公示制、承诺制渗透到各项工作中,不断修订、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突出文明服务建设,促进规范运作。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建设,狠抓工作作风改进。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从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入手,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树立生态环境部门严格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应对的具体措施,大胆创新。三是继续抓好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国家关于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与生态保护密切相关、与整顿和规范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工作者、企业生产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四是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党的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完善机关制度管理体系,对机关会务、文务、财务、人事等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努力创先争优,确保机关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学习掌握国家法律规章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文件,准确掌握相关工作要求,做到心中有法、正确适法;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增强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机关内部法治宣传,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我局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面向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创新工作理念,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政务网、微信平台、宣传栏面向公众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我分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列入我分局的重要工作议程,对全年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创建和依法行政全面部署,研究制定了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思路,并将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职能股、队、站成员。各股室也分别制定各自的学习计划,将环保法律法规纳入我分局年度理论学习中,坚持把环保法律法规教育作为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我分局法制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
一是开展了“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为迎接六五环境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二是开展“送法规、送技术”进企业活动(法规)。2022年累计组织执法人员70余人次,举办20场次现场普法宣讲活动、1场次企业培训会,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三是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安排,组织分局相关股室人员参加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新污染物治理培训班、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2期)、污染源监控及网络安全培训班、工业固体废环境管理专题培训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专题法治培训班。四是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五是依托两微一端媒体在线开展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
(三)全面推动环境执法工作
强化建设项目的现场执法,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督促环境违法案件处罚措施落实到位。2022年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63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94人次,立案16宗。受理群众信访案件92宗,办结88宗,办结率95.65%。
(四)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依据《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到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2022年我局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件,并通过县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结果;最新权责清单事项共计共239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95项、行政检查21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3项)。以上清单内容全部在县政务服务网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五)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是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将单位概况、机构职能、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动态、环境数据质量中心、业务工作动态、政民互动、党建工作等予以实时公开。在门户网站专栏政务公开中设置“三公经费”公开专栏,公开局机关单位的预算、决算等信息。公开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应急、12369信访热点问题处理、排污申报及交易信息、污染源普查、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信息,实时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二是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评审批、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和处罚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稳步做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工作。建立健全我分局与各镇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程序,提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填报率,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七)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重大事项通过论证、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研究制定《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规(2022-2025年)》《 汕尾市陆河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修编)》《 陆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陆河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陆河县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等。
七、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分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环境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仍需加强。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监管范围的不断拓宽,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持续增大,同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数量众多,而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心态,未及时更新自身知识体系,环境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等。
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我局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陆河县贯彻落实<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文件要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阳光下运行行政权力、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司法衔接等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完整的法治制度体系。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并抓好落实。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做好公示工作。
(二)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结合“世界环境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官网、微信、广播、电视,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使全社会充分认识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爱护环境的意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教育和指导,加大约谈、协调、宣教工作力度,引导相关企业自纠自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确保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加大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频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业务水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夯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督察、督办、考核、问责机制建设,推动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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