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将部分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调整由乡镇实施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调整由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乡镇街道实施的公告》(汕府函〔2022〕34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将部分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调整由乡镇实施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公告发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陆河县河田镇司法局规审监督股
邮政编码:516700
联系电话:0660-5666918
电子邮箱:xsfjgsjdg@126.com
附件1:关于将部分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调整由乡镇实施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调整由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镇街实施的公告.pdf
陆河县司法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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