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定陆河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东坑镇(四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由陆河县东坑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陆河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东坑镇(四标段),经陆河县发展改革局批复立项,现已具备公开招投标条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决定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陆河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东坑镇(四标段);
(二)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其中,①大新村农产品展销中心、石塔村水文化展示中心建筑装修、水电安装、室外地面铺装、新建文化墙、水景及绿化改造等工程;②榕江源共11处总面积77009㎡。二是道路工程,新建沿河景观道路以及道路白改黑,全长15.452km。其中:第一段路线起点位于白石村北,途经到水、大路村,终点止于大路村东硬化道路连接大路桥,长1.76km;第二段路线起点位于欧公陂村东,途经大新,终点止于大溪村委对面,长0.853km;第三段路线起点位于梅树下村头,终点位于墩下村文化广场,长1.179km。第四段路线起点位于大路村后三叉路口,途经大路、大溪、埔仔里、梅树下、墩背、坪里、龙江、石塔村、丰田村,终点止于丰田茶场门口,长11.16km;第五段路线起点位于石塔村前三叉路口,终点止于石塔小学前,长0.5km。三是水利工程,新建挡墙护岸1205m及建设鱼鳞堰6座。
(三)工程建设地点:陆河县东坑镇范围内
(四)工程建设单位:陆河县东坑镇人民政府;
(五)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财政审核的招标代理费用为准。
二、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承担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的签订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三、报名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法定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近3年内没有因违反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被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成立未满3年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成立之日起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因为违反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被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报名时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中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办法及摇珠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接受现场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相关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2.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银行资信证明;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中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4.有代理过5000万元以上的建安工程类招标项目并获得好评(提供近一年内中标金额5000万以上建安工程代理合同和业主评价意见书);
5.近3年连续每年获得税务机关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书(须含2021年度);
6.近5年连续每年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署法人姓名;
8.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报名则需委托公司正式在职员工现场报名,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9.报名承诺函等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到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由建设单位审查资格和登记手续;
(二)报名地点:陆河县东坑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
(三)领取报名回执时间:2022年9月7日下午15:30-17:00(逾期不候,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摇珠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10:30;
(五)摇珠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分中心(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大楼四楼)。
五、摇珠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规则
(一)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凭报名回执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摇珠方式现场随机选号,并将随机摇选的序号作为摇珠活动的珠号;
(二)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超过50家(含50家)的,只进行一轮摇珠,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
(三)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超过50家的,将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平均分成2组,进行2轮摇珠。第1轮在各组中摇出该组招标代理机构数量的10%确定为入围名单(按10%计算的结果出现小数的,四舍五入取整数),第2轮在入围名单中摇珠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
(四)摇珠结束后,招标人与中选招标代理机构需现场签署合同。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签署合同,则视为放弃,县交易中心将按照规定再次进行摇珠。招标人将拒绝签署合同的招标代理机构报有关部门备案,且本县所有建设项目不得再委托该代理机构任何委托服务事项。
六、建设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的约定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财政审核的招标代理费用为准,双方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具体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该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合同支付;
(三)被摇珠抽取确定为该工程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中选当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四)自双方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之日起,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初稿。
七、责任追究
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以下情形的,除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招标人还应按招标项目招标最高限价30%的金额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赔偿:
(一)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二)与投标人串通围标串标,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的;
(三)招标代理过程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招标失败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四)以接受挂靠等方式将实际招标代理事项转让给其它招标代理机构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八、注意事项
(一)招标代理公司在报名环节,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带足相关资料,对于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资格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报名,招标代理公司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秩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二)经资格审查发现招标代理公司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隐瞒事实则取消报名资格,不予发放报名回执;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招标代理公司报名人员前往报名地点提交资料时候应出示健康码,保证粤康码为绿码,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附件:
陆河县东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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