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汕尾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为推动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陆河县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7日(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下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彭春輋,联系电话:0660-5661129,联系地址:陆河县城朝阳路东段县住建局,邮编516700,邮箱:lhxzjjcz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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