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陆河县第一批县级、镇级代收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129 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通办”服务向基层延伸,县政数局编制了《陆河县第一批县级、镇级代收代办政务服务事项》(见附件),对2个单位10个事项(见附件)实行县、镇两级代收代办。
特此通告。
陆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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