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陆河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办发电〔2021〕60号)、《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陆河委农办〔2021〕11号)文件精神和规定,有效解决监测对象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实现增收防止返贫目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现结合陆河县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11至4月19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4月19日前反馈至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视为无异议。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方式:0660-5663921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hfpb2008@126.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陆河县朝阳路陆河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陆河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陆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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