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第三批)
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实行综合
行政执法的公告(第三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第三批)》(汕府函〔2022〕65号)的要求,经县政府九届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陆河县乡镇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第三批)的起始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
特此公告。
附件2:汕尾市县级行政执法职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第三批).pdf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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