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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东段工程(陆河段)塔基占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2022-03-07 10:5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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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我省重点电力建设项目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东段工程(陆河段)建设工程用地,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确保该线路在我县区域占地青赔拆迁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汕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陆河县征收土地补偿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调整)》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了《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东段工程(陆河段)塔基占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东段工程是2022年广东省重点项目,其中苏区至汕尾线路陆河段涉及南万镇(桂培村委、长营村委、梅角村委),上护镇(护东村委、洋岭村委、鸡坑村委),河口镇(云峰村委、北中村委、田墩村委、西湖村委);汕尾至陆丰线路陆河段涉及河口镇(北龙村委、剑门村委、西湖村委)。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电力设施设计及安全要求,电网边线向外侧延伸20米所形成的两边平行线内的区域,为送电线路安全保护区。上述范围为电网线路工程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具体范围以设计红线图为准,已征用的除外),本工程线路路径已经沿途镇政府确认,不得变更,塔基位置一经勘定,不予调整。

  二、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30天,即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5日

  三、联系方式

  如对该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箱:(lhxfgj@126.com),并使用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远阳,1342822****)

  附件1: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东段工程(陆河段)塔基占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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