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陆河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监管使用工作,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汕尾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汕尾委办(2021)80号)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陆河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2月9至2月18日。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hfpb2008@126.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陆河县朝阳路陆河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陆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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