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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陆河县人才安居房租赁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2025-03-19 15:07
  • 来源: 陆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 发布机构: 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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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河县人才安居房租赁管理规定(试行)》已于2023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即将届满。为确保我县人才安居房租赁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县机关事务办根据《中共汕尾市委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善美英才”计划>的通知》(汕尾委字〔2023〕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有关实施情况和我县实际,对原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陆河县人才安居房租赁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8日。在公告期间内,欢迎有关单位及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联系电话:0660-5526225

  电子邮箱:luheswj@126.com

  通讯地址:陆河县河田镇朝阳路县政府大楼101办公室

  附件:1.陆河县人才安居房租赁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陆河县人才安居房租赁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陆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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