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河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年10月27日,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陆河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简称《办法》),确定临时救助对象为“在册列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户”,《办法》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办法》实施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对临时救助情况进行密切跟踪调研,并结合镇村反馈意见发现,除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户以外,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和其他一般家庭户同样存在因突发情况导致生活困难需要临时救助的情况。
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进一步做好返贫动态监测与帮扶工作,拟将《办法》中的临时救助对象变更为“在册列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户、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和其他突发严重困难户”,特制定《陆河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征求意见期间内通过信函、网络、电话等方式向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反馈。
邮寄地址:陆河县朝阳路陆河县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516700
电子邮箱:lhfpb2008@126.com
联系电话:0660-5662051
附件:陆河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陆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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