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河县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划界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陆河县水务局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陆河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图》和《陆河县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划界范围包括南告水库、新坑水库等9宗水库和樟河水闸、吉龙水闸以及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现将成果进行公示。
附件:1.陆河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图
陆河县水务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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