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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8 14:54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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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发,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一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涉及法治学习共4次,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筑牢法治建设的基础;二是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与干部意识形态学习紧密结合,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全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知识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双管齐下的形式提高党员干部普法的意识和行为规范。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通过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文件共10次,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核心要义,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工作。

  (三)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培训等方式,全面学习包括《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在内等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论述的文章。及时将学习内容传达至我局干部职工,务求学懂、弄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质精神和内容要义,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步调,推动全体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往心里走,法治建设成效往实处显,切实履行作为我局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汲取前进的力量,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锻造心里有帐、肩上有责、手里有招、脚下有风的“四有”狮子型干部队伍。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扎密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基础。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开放、创新、担当、一流、清廉”的文化,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

  (四)全面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稳步做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局已和8个乡镇开展不同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84次共476人次,我局交办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函)4 份, 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的现场执法,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督促环境违法案件处罚措施落实到位。2023年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64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240人次,其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33家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点3个,一般安全隐患点11个,隐患点均已完成整改;依托广东省生态环境量化平台共开展双随机抽检企业7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68宗,办结68宗,办结率100%;立案7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宗,共处罚款95万元。全县环境安全总体稳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五)完善决策程序,提升法治化水平

  一是严格实施党组会议制度,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开支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重大事项通过论证、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依法实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局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制定的必经程序,2023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任聘请广东深宝(汕尾)律师事务所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处罚案件和规范行政执法等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我局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六)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环境保护信息专栏,公开空气环境信息、水质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信息。二是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评审批、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和处罚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计公开相关信息41条。三是公布权责清单事项共计共233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182项、行政检查19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6项)。以上清单内容全部在县政务服务网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抓好机关内部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机关内部法治宣传,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强化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两个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按照上级安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学法考试、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远程岗位培训班、2023年第五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岗位培训班、2023年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业务培训班、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化解业务培训等专题法治培训班,共计70余人次。二是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以“送法规、送技术”主题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对公众开展环境科普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利用全国生态日、6.5环境日、宪法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和实践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为核心,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2023年累计组织执法人员60余人次,举办10场次现场普法宣讲活动、2场次企业培训会,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50余份,发放各种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环保袋500个。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队伍建设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面对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监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的趋势,生态环境执法力量不强、能力不足凸显,队伍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等。

  三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部分人员重工作、轻学习心态,未及时更新自身知识体系。

  三、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我局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陆河县贯彻落实<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文件要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阳光下运行行政权力、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司法衔接等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完整的法治制度体系。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并抓好落实。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做好公示工作。

  (二)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结合“世界环境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官网、微信、广播、电视,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使全社会充分认识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爱护环境的意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教育和指导,加大约谈、协调、宣教工作力度,引导相关企业自纠自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使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加大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频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业务水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夯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督察、督办、考核、问责机制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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