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九届陆河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含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县陆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含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广东陆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新坑电站有限公司、县启隆食品有限公司、县开放大学、河田中学、陆河中学、河口中学、实验学校、水唇中学等15个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县领导吴振炼、郑志坚、彭俏茹、卢杭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精神,对被巡察党组织抓紧压实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
反馈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干部队伍建设、巡视巡察与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理解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端正态度、深入查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纠正偏差、压实责任、提升质效,坚决把反馈的问题解决好、整改好。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作为,做到对标对表、保质保量、长效长治。要注重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制度,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的过程。
反馈会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郑重表态,表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和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剖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本台综合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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