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陆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2022年法治汕尾建设考评中排名全市第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建设作为推动陆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陆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陆河县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若干举措》等文件,为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定方向、画蓝图,建立分工方案,挂图跟踪指导,压茬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重点课程。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举办2023年陆河县领导干部现场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全县七千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与考试,参考率100%,平均分98.19,成绩排全市第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聚焦“重法治、提效能、优服务、降成本、解难题”,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大力开展“六个通办”服务,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时限,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其中将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环节由24个精简至6个,推行“拿地即开工”,同时出台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从政策层面解决产业项目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助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转型升级。二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动态管理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事项全面优化。目前我县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共1640项,已实现网上可办率99.88%,全程网办率86.28%,压缩时限比率94.39%。梳理本县可由镇级实施的依申请+公共服务政务事项清单189项。推动实现34个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件事”线上、线下办理,并延伸至乡镇。全县部署131台“粤智助”政务服务自助机,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台均业务量1305次,台均业务量在建制县(市、区)中排第一。三是持续优化惠企服务。启动企业投资项目全代办窗口,目前实现全县102个招商引资项目中87个项目在汕尾市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的关联。开设“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建立部门间协同流转机制。目前全县5个业务部门7个事项以及市级3个部门27个事项已纳入“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服务事项范围。持续扩宽“跨域通办”服务范围。与深圳坪山政数局签订“跨域通办”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两地企业群众就近办。四是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持续推动电子证照存量转化,加快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服务领域的普及应用。目前已开通电子证照种类170种,开通已签发电子证照种类139种,全县累计签发电子证照约105万张。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职能,建立起县政府工作会议文件审查的前置程序,严把行政项目审核关,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2023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32份,其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份、规范性文件15份。二是加强备案审查。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全年县政府印发规范性文件9个,备案审查9个,其中废止2个规范性文件,修订规范性文件1个。三是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抓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督促指导县级放权单位落实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传帮带”责任,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指导,不漏一镇。加大力度对口负责镇街执法工作的部署、培训、指导和监督,优化市县镇三级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镇街和市县级职能部门的执法协同联动。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行动。开展“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明察暗访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汕尾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培训班,以视频形式参加司法部办公厅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通过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五)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快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一是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持续开展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加大社会矛盾排查工作力度,第一时间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人民调解申请408件,调解成功401件,调解成功率达98.3%。河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序开展。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监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职能作用。2023年,共收到41宗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完结34宗;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4宗,办结3宗,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胜诉率100%。三是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扎实推进。强化“法治信访”建设,全面落实诉讼、信访分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中央交办的11宗信访积案办结率达100%,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事项59件,办结率100%,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被省信访联席办评为“广东省县级标杆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四是劳动纠纷有效化解。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12个。全年共接收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1宗,受理95宗,仲裁调解成功率达85.10%,仲裁结案率96.96%,涉及金额达206万余元。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5件、政协提案建议26件。二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跟踪、督办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专题工作会等决策事项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办90余次,推动百千万工程、绿美陆河生态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强化审计专门监督。开展财政预决算审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民生审计、公共工程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全年开展审计项目15个,提出审计建议37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7条。四是及时回应咨询投诉。2023年总接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派工单6539宗,办结6464宗,按时办结率达100%,累计上传有效知识点295条。
(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厚植乡村法治底色。建成螺溪镇欧西村党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河口镇土枝村委法治长廊和水唇镇黄塘村委法治广场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3处,推进法治阵地建设与法治文化宣传同频共振,有效发挥“有形”阵地的“无形”作用,将法治文化融入百姓生活。二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重要抓手,突出普法教育“分众化”、普法方式“差别化”、重点人群“精准化”,举办法律“六进”系列宣传活动536场次,将法治精神植根干部群众内心,带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着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典型案例宣传和示范创建。螺溪镇螺溪村“法律明白人”刘敏的故事登上法治日报、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螺溪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普法+”“+普法”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螺溪镇螺溪村、南万镇万东村、河口镇土枝村成功创建2023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水唇镇螺洞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螺溪镇获评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荣誉称号。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023年,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树立得还不够牢固,对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推动落实还不够到位,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有待继续深化,惠企便民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持续提升。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基层法治队伍工作力量不足,执法能力比较薄弱,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够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专业化、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部门间执法监督合力有待继续加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待继续加强。个别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意识还不够,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高质量普法内容供给不足。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培养,对现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资源缺乏有效利用的意识,遇有法律问题,只有小部分群众会找法律服务工作者寻求法律服务,大部分群众还是习惯于求助于信访、公安等部门,导致公共服务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下来,我县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助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以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常态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二)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加大法律顾问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为县政府涉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合法性审查,保障政府工作沿着法治轨道正确运行。优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的科学性。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全县各行政执法权限单位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五)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运用新媒体普法上精准发力,让互联网成为普法主战场,让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探索本土文化与法治宣传有效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打造具有陆河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和宣传品牌,为全面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实现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更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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