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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不动产登记投诉、咨询处理结果公开(2023年第二季度)
  • 2024-05-30 17:2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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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海丰县鑫盛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询问陆河县如何办理公对公房产抵押手续

回应(处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如何办理公对公房产抵押手续问题,陆河县自然资源局接件后高度重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4.1.6审查要点第3点“抵押合同上记载的抵押人、抵押权人、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或种类、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不动产是否明确;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债权确定的期间是否明确 ”中,您反映的问题“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不明确,并依据不动产登记系统条件,该房产抵押合同未设定房屋价值、利息及贷款金额,因此不予办理登记。并且工作人员于331日已多次与您电话沟通,47日下午3点再次与您电话沟通,多次明确了不予办理登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问题二:市民咨询陆河县水唇镇石船村委三派村13号的不动产权证至今还未发放问题

回应(处理)结果: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陆河县水唇镇石船村委三派村13号的不动产权证至今还未发放问题”,陆河县自然资源局接件后高度重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经核,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11号)相关规定,有序开展我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程序依法依规完成全县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的确权登记工作。经查,您反映的位于陆河县水唇镇石船村委三派村13号的宗地,因占压非建设用地,不符合登记发证条件,因而不予确权登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问题三:海丰县鑫盛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投诉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态度问题

回应(处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态度”问题,县自然资源局接件后高度重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4.1.6审查要点第3点“抵押合同上记载的抵押人、抵押权人、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或种类、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不动产是否明确;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债权确定的期间是否明确 ”中,您反映的问题“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不明确,并依据不动产登记系统条件,工作人员47日下午3点与您电话沟通,414日约您当面沟通,明确了办理登记所需提交资料,方可办理登记。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问题四:市民咨询其位于陆河县河口镇北中村委墩头村2号房屋前后土地是否有被确权问题

回应(处理)结果: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咨询位于陆河县河口镇北中村委墩头村2号房屋前后土地是否有被确权问题,县自然资源局接件后高度重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规范化管理,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主体包括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三类。主要通过窗口查询、自助查询终端查询、互联网查询、政务网查询、共享查询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因此,您“咨询其位于陆河县河口镇北中村委墩头村2号房屋前后土地是否有被确权问题”的诉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查询条件,土地房产是否有被确权需经过上述查询办法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要求,您可参照所上传附件指引(咨询电话:0660-566566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问题五:市民反映陆河县河田镇商贸大厦开发商无发放房产证问题

回应(处理)结果:处理完成情形: 因政策、客观条件的限制,当前无法解决

回复市民: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反映陆河县河田镇商贸大厦开发商无发放房产证问题,县自然资源局接件后高度重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经核,陆河县河田镇商贸大厦尚未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办理确权登记相关资料,需商贸大厦前往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后方可发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问题六:市民反映陆河县河田镇吉康商贸大厦D1302房屋未发放房产证问题

回应(处理)结果:处理完成情形: 因政策、客观条件的限制,当前无法解决

回复市民: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反映陆河县河田镇吉康商贸大厦D1302房屋未发放房产证问题,县自然资源局接件后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经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收到陆河县河田镇商贸大厦确权登记的相关资料,需商贸大厦前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后方可发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问题七:市民再次反映陆河县河田镇商贸大厦开发商无发放房产证问题

回复市民: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反映陆河县河田镇商贸大厦开发商无发放房产证问题,县自然资源局接件后高度重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经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收到陆河县河田镇商贸大厦确权登记的相关资料,经进一步核实,商贸大厦暂未完成完整的验收流程,故暂无法办理房产证。县自然资源局已督促陆房置业公司加快准备验收所需资料,及时申请进行完整验收,尽早为住户办理房产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问题八粤省心个人数字空间证照错误

回应(处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粤省心个人数字空间证照错误问题,县自然资源局接件后高度重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6.1条依申请更正登记,16.1.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不动产权利归属、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申请更正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4.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您可致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相关登记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办公地址:陆河县政务中心大厅12-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660-566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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