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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陆河县202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2023-01-17 09:59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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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陆河县202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


陆河府202243


陆河县202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陆河县202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1)〔202229批准批准时间为2022126日,同意我县征收河田镇河东村芋上经济合作社、河田镇河东村芋下经济合作社、河田镇河东村水井楼经济合作社、河田镇砂坑村上埔经济合作社、河田镇砂坑村眉坑经济合作社、东坑镇东坑村大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10.0189公顷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陆河县202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10.0189公顷,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所有权人及征地补偿标准见下表:



  • 被征地单位

    征收土地

    面积

    (公顷)

    地类

    所有

    权人

    征地补偿标准按《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汕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公字[2021]1号)执行。具体如下



    四至

    范围

    1

    陆河县河田镇河东村芋上经济合作社

    0.2157

    林地

    河田镇河东村芋上经济合作社

    林地38.745万元/公顷

    2

    陆河县河田镇河东村芋下经济合作社

    1.5209

    林地、未利用地

    河田镇河东村芋下经济合作社

    林地38.74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4.44万元/公顷

    3

    陆河县河田镇河东村水井楼经济合作社

    0.0515

    林地

    河田镇河东村水井楼经济合作社

    林地38.745万元/公顷

    4

    陆河县河田镇砂坑村上埔经济合作社

    6.9309

    耕地、草地、园地、其他农用地、林地

    河田镇砂坑村上埔经济合作社

    耕地、草地、园地、其他农用地:86.1万元/公顷;林地:38.745万元/公顷

    5

    陆河县河田镇砂坑村眉坑经济合作社

    1.1717

    耕地、草地、园地、其他农用地、林地

    河田镇砂坑村眉坑经济合作社

    耕地、草地、园地、其他农用地:86.1万元/公顷;林地:38.745万元/公顷

    6

    陆河县东坑镇东坑村大坝经济合作社

    0.1282

    林地、草地

    东坑镇东坑村大坝经济合作社

    林地27.4725万元/公顷草地61.05万元/公顷

三、安置途径。此次征地采取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保安置

四、凡在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应在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政府领取征地款。

五、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陆河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在征收范围内的坟墓,应在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搬迁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则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七、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60日内就征地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陆河县202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1)〔202229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公告期限:202313日至2023116十个工作日

特此告。

附件:1.陆河县202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红线图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陆河县2022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1)〔2022〕29号)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221230


河田镇联系人:朱少晓;联系电话:5529118;联系地址:河田人民政府)

东坑镇联系人:彭 宏;联系电话:5560621联系地址:东坑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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