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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水唇镇水唇村委会范围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告
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水唇镇水唇村委会范围
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告
陆河府通字〔2018〕8号
根据粤府土审(11)〔2018〕2号文(详见附件)精神,现将水唇镇水唇村委会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三旧”改造项目“三旧”用地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11)〔2018〕2号)。
三、批准时间:2018年9月4日。
四、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五、土地面积:1.3853公顷。
六、公告期限: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七天)。土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1)〔2018〕2号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土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陆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三旧”改造项目“三旧”用地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11)〔2018〕2号)。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粤府土审(11)〔2018〕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三旧”改造项目“三旧”用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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