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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 2018-10-15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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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陆河国土资公字〔201828

陆河县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陆河县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8134号)批准,同意我县征收新田镇屯寨村寨顶、上埔、由车、门江经济合作社、屯寨经济联合社、新田村丰山经济合作社、新田经济联合社,横陇村寮前经济合作社,田心村珠塘、田心、灰寨经济合作社;河口镇云峰村三丰、上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55.2715公顷,同时使用国有土地8.1302公顷,上述土地合计63.4017公顷作为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单位:人、公顷、万元

序号

被征地单位

征收土地面积

地类

需安置农业人口数

土地补偿费

(包含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支付方式

1

新田镇屯寨经济联合社

18.231

耕地、林地、园地

坑塘水面、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526

416.4733

13.6733

转账

2

屯寨村寨顶经济合作社

4.1742

耕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202

199.7778

3.1307

转账

3

屯寨村上埔经济合作社

1.1504

耕地、林地、建设用地

56

60.1086

0.8628

转账

4

屯寨村由车经济合作社

1.0104

林地、未利用地

0

17.1414

0.7578

转账

5

屯寨村门江经济合作社

0.1985

耕地、建设用地

19

10.739

0.1489

转账

6

新田经济联合社

0.6035

耕地

3508

32.6499

0.4526

转账

7

新田村丰山经济合作社

9.5257

耕地、林地、

坑塘水面、建设用地

632

480.7638

7.1443

转账

8

横陇村寮前经济合作社

0.2667

耕地、林地

3

8.5158

0.2

转账

9

田心村珠塘经济合作社

0.1919

耕地、园地、建设用地

10

10.0422

0.1439

转账

10

田心村田心经济合作社

0.1645

耕地、建设用地

54

8.8995

0.1234

转账

11

田心村灰寨经济合作社

0.1645

耕地、建设用地

10

8.8995

0.1234

转账

12

河口镇云峰村三丰经济合作社

9.0282

林地、未利用地

0

186.8569

6.7712

转账

13

云峰村上坝经济合作社

10.562

耕地、林地、未利用地

19

212.6276

7.9215

转账

二、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此次征地采取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或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安置、社保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已经划入“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 

三、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并送至所在镇国土所,逾期视为无意见。

  四、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陆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新田镇联系人:邱胜常;联系电话:5578001

河口镇联系人:谢建欢;联系电话:5598001

联系地址: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陆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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