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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河县螺溪镇1名密切接触者的行程轨迹通报
11月21日下午,县疾控中心接到上级通报关于新冠肺炎阳性人员的一名密切接触者协查信息,接报后,我县立即按照防控方案开展追踪管控、流调、核酸采样检测和消毒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目前,该名密接人员已追踪到位,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对排查到的次密接触者落实居家隔离,对重点场所开展管控及消杀,现将该名密接人员在陆的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1月18日
13:22—17:15 从深圳市福田区乘坐客运汽车(粤N03407)返回陆河县螺溪镇;
17:15—24:00 螺溪镇新溪村委月水坑自然村75号。
11月19日
00:00—16:41 螺溪镇新溪村委月水坑自然村75号;
16:41—16:57 螺溪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
16:57—24:00 螺溪镇新溪村委月水坑自然村75号。
11月20日
00:00—24:00 螺溪镇新溪村委月水坑自然村75号。
11月21日
00:00—08:48 螺溪镇新溪村委月水坑自然村75号;
08:48—14:17 水唇镇南跃村委观天嶂观音庙;
14:17 转运至陆河县斯威特酒店集中隔离观察。
凡与上述行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防控办、疾控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防控一刻不能放松,需要我们同心筑牢安全防线。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共筑防疫屏障。
陆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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