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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全面提高适龄群众接种率,构筑群体防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陆河县(不限户籍)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18周岁及以上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各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二、7月30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单位、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药店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禁忌症除外)均需完成疫苗接种,不能接种的需提供县人民医院(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假期来(返)陆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请尽快到各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
三、自7月17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旅馆、民宿、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景区、影院、KTV、网吧、健身房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
四、对于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各类场所要逐一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并每日汇总信息报送当地镇。各镇要公布收集信息的途径,及时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管理,及时督促完成疫苗接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没有按照本通告要求落实的场所,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管控。
请全县18周岁及以上群众响应号召“应接尽接”,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共筑群体免疫屏障。让我们共同参与新冠疫苗接种,为我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暂缓接种新冠疫苗的十七种情形
暂缓接种新冠疫苗的十七种情形
来源:陆河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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