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陆河县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八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陆河县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汕尾市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整合优化县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紧紧围绕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不得大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依托陆河县人民医院组建陆河县医共体总医院,8个乡镇卫生院为分院,逐步将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纳入医共体分院,实行县、镇、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资源下沉,推动县域内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率明显改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住院率达到85%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到2022年,医共体优质高效运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层首诊率和分级诊疗良好秩序形成,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实现群众获得感强、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建设模式
陆河县医共体建设由县政府牵头,由县长负总责,分管副县长具体负责,政府办、编委、人社、发改、财政、卫健、医保、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人民医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协调机制。选定陆河县人民医院为医共体总医院,与县直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组成医疗卫生共同体,保留县直公立医院、8个镇卫生院机构牌子,同时加挂陆河县医共体总医院分院牌子,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等六个方面统一管理,各级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全面铺开医共体建设工作。县级公共卫生机构负责承担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给予技术指导、培训、考核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监管。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内部管理结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陆河县医共体实行以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由总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实行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六位一体管理,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
统一行政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员工身份、投入保障、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保持不变,各分院法人代表由陆河县医共体总医院院长兼任。
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总医院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拥有自主权,县域医共体内部人员由陆河县医共体总医院统一组织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医共体总医院拥有对各分院负责人的任免权。
统一财务管理:强化医共体内经济管理工作,由医共体总医院设立县医共体财务结算中心,统一负责医共体内财政预算、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落实财务预算、薪酬分配、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等制度。
统一质量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环境卫生、医疗废物等执行统一标准,统筹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推进各医疗机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陆河县医共体总医院承担对各分院的监管责任。
统一药械管理:加快药品耗材保障供应改革,以医共体为单位,设立唯一采购账户,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并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有效降低价格虚高。从2020年6月1日起,以医共体为单位设立唯一采购账户(保留医共体总医院账户、关闭其他成员单位账户),由总医院负责在药械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药品、耗材,统一支付货款。加强医共体药事管理,医共体建立统一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统筹开展药事管理工作。同时,统一县镇用药目录,实施慢性病长处方,促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方便群众看病配药。
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优化医共体内部各成员单位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依托信息系统,在总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和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心电、病理等远程诊断中心,实现医共体内信息资源共享。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医共体内唯一法定代表人的治理架构,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代表由总医院院长担任。落实医共体人事管理、财务调配、收入分配、职称晋升评聘和医疗业务发展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充分激发医共体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运行活力。医共体实行全员聘用制,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取消行政级别,实现人岗相适,医共体总医院在核定岗位总量,职责范围内行使人才统一管理和合理调配自主权。内部的医务人员可互相交流使用,但各自身份不变。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由总医院负责组织实行竞聘上岗。必要时,医共体总院长可采取公开选拔招聘。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由县委编办牵头,按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原定编制基数不变,县域医共体内人员由医共体总医院组织实行统招统管统用,各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空缺编制由总医院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基层紧缺型人才、定单定向培养人才、公开招聘人才以及其他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入编。人员在医共体内实行柔性流动,编制不随人走,实现合理轮岗。
(三)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财政供给、二类绩效管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津贴补贴由县财政保障。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以绩效为核心,实行同工同酬,打破单位身份层级的区别。同时强化医共体评估考核,考核内容以县域内住院率和就诊率、基层就诊率、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基层诊疗量占比、基层中医药服务、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落实、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医疗费用控制、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和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水平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和奖惩挂钩,考核奖励由医共体自主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总额付费,节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5号)要求,县医保部门结合实际制订陆河县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进一步促进县域医共体内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城乡居民合理就医,形成良好的就医秩序。
(五)深化乡村医生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县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公建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站实行院办院管,由总医院院长兼任卫生站法定代表人,建立乡村卫生人员统筹管理机制,鼓励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放在村卫生站工作,人员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已纳入卫生院编制管理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站工作至退休年龄,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未纳入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六)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提升医疗技术劳务价格,逐步提高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相互衔接。2020年6月底前,医保部门要对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合理调整,确保取消药品和医用药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七)深化医疗信息系统改革。建立统一的医共体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服务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整合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现有信息系统,建设县域内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县域内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技术共享,推动建立快捷、高效、智能的诊疗服务和全程、实时、互动的健康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发展新的信息技术的健康咨询与预约诊疗、移动支付和检验检查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服务。建立覆盖以居民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管理机制,建设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将县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采集居民健康信息,集中上传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全面掌握居民健康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八)强化健康服务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在县域医共体内强化健康中国理念,立足实际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着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本县疾病谱,因时制宜加强对服务群众的健康教育、疾病前期因素干预,指导群众增强健康常识,普及健康知识,合理膳食,科学运动,保持心态平和,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健康管理。县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培训、业务管理,推动县域医共体内实现疾病三级预防管理。
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一)做强县级“龙头”医院,努力实现“群众大病不出县”。加强医共体总医院强院建设,通过广东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医疗卫生“组团式”紧密型帮扶行动、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专家下沉、传帮带教等多种形式,以及医共体内骨干医务人员定期到省三级公立医院进修、培训、学习,提升医共体总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规范县域胸痛、卒中中心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儿科、老年病科、传染病、康复医学、重症医学等学科建设,提升急危重症疾病的诊断、治疗能力,减少县域病人外转,提高县域住院率。
(二)补齐“短板”,实现“小病不出镇”。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分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强化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全科医疗、康复、中医药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诊治能力不足问题,进一步发挥“中医馆”效应,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开展,提供中药饮片、针灸、拔罐等6种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使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服务。
(三)落实分级诊疗。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首诊疾病目录,出台县域内转诊疾病目录和向外转诊标准。建立转诊服务平台,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医共体总医院要规范转诊程序和运作流程,畅通转诊通道,优先就诊、优先入院、优先检查,对下转患者,建立联合查房制度,形成系统、连续、有序的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为切入点,建立慢性病管理三级管理模式,在县域内实现筛查、确诊、转诊、随访的连续服务。
(四)做大做强专科医院,全面提升县域服务能力。将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纳入县域医共体总医院管理,设为总医院分院,优化整合总医院的中医科、妇产科、儿科等科室医疗卫生资源,解决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建院专科人才紧缺的瓶颈,做大做强以妇幼保健、中医康复为主的专科特色医院,实现横向联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全面提升县域专科医院服务能力。
(五)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管理模式,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为突破口,以家庭医生团队网格化责任制包干的服务方式,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医共体技术资源共享优势,将总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到家庭医生团队中,鼓励专科医生下沉到基层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县域内医共体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从基层上送县级医院的签约患者可享受优先预约,优先就诊服务,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达到下转条件的,县级医院及时将签约患者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交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连续综合管理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涉及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的一场变革,关系到我县人民群众健康和脱贫奔康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为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政府办、县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卫健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人民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需要,在保证县域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按原渠道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外,将县域医共体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重点用于信息化建设、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方面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县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卫健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过程指导监管;编制部门要落实县域医共体编制和人员总量规模的核定工作;发改部门要支持县域医共体重点项目建设立项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保障县域医共体运行所需资金;人社部门要负责推进县域医共体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自然资源部门要支持医共体建设用地规划;医保部门要负责协调推进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协调推动医共体建设。县委改革办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做法,不断地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改革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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