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陆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畜牧兽医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陆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735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8〕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注重镇村企联动、建管运结合,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其中2018年达到70%以上、2019年达到7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二、治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现有禽畜规模养殖场。禽畜规模养殖场标准: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量50头以上;羊年出栏量100只以上;蛋鸡存栏量2000只以上,肉鸡、鸭年出栏量10000只以上;鹅年出栏量5000只以上;鸽年出栏量30000只以上;兔年出栏量2000只以上;蜜蜂100箱以上。
三、主要任务
1、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在编制、修订有关畜牧业发展规划时,畜牧兽医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沟通,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同时建设畜禽粪便、污水处理设施,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才能投产。保证粪污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部门要主动作为,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大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县环境保护局、县畜牧兽医局牵头)
2、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做好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和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执行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根据各地土地承载能力合理调控畜禽养殖规模和总量。(县环境保护局、县畜牧兽医局牵头)
3、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要建立规模畜禽养殖场统一台账,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不断健全疏堵结合,多部门联合联动的养殖污染防治机制,确保规模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粪污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中小养殖场(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畜牧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重点引导督促采用“公司+农户”模式的养殖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积极组织、指导和扶持合作农户开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县环境保护局、县畜牧兽医局牵头)
4、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要根据新修订的畜禽养殖功能区划分方案,编制全县禽畜生产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引导畜禽养殖产业向适养区有序转移。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机械化、规范化饲养,在源头减量上推行节水节料、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技术模式,在过程控制上推行微生物处理等技术模式,在末端利用上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畜种和养殖规模,推行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和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局参与)
5、加强科技创新示范。支持和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和应用,以科技创新提升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水平。要因地制宜、因场施策,积极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污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污垫料回用、沼液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使用技术模式和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以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绿色发展示范等创建活动,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和转化。(县畜牧兽医局、县科技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局、县市场质量局参与)
6、推动种养循环发展。要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促进种养业协调布局,规划引导畜牧业有序发展。加强粪肥和沼液科学还田利用,统筹构建养殖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和县域大循环的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支持建设沼液输送管网、水肥一体化设施,打通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培育壮大粪污处理(配送)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受益者付费,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参与)
四、工作程序
1、调查摸底。以镇(场、开发区)为单位,对本辖区的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养殖场(小区)名单、地址、种类、规模、废弃物综合利用、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等基本信息,分类建立基础数据库,配合县畜牧兽医、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全国畜禽规模养殖信息服务云平台和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2、发出通告。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我县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告知养殖场(小区)整改的时间进度及有关要求。
3、明确责任。要层级压实各镇(场、开发区)、各村(居)委责任,明确任务、时间和要求,落实治理责任;镇(场、开发区)或村(居)委与养殖场(小区)签订限期完成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实行一场一策。
4、信息公示。各镇(场、开发区)要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包括养殖场基本情况,整治路线图,时间表等),向社会公示,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5、示范推进。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场辐射引领作用,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督促辖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面对接种植消纳地,配足储液池(罐),明确消纳数量与计划,务必使消纳地具体到镇(场、开发区)、村地块与种植类型,确保消纳落地,实现生态消纳。
6、加强巡查。以镇(场、开发区)或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7、绩效考核。按工作任务清单要求,由县政府组织对各镇(场、开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开展考核。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陆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协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县畜牧兽医局、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镇(场、开发区)要在2018年7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镇(场、开发区)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报县畜牧兽医局、环境保护局备案。(县畜牧兽医局、县环境保护牵头)
3、加强政策支持。县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和落实具体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依法落实环境保护税收优惠。鼓励利用荒山、缓坡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以及在新开垦耕地周边按照农牧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提高新垦造耕地有机肥力。涉及林业用地的,林业部门在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基础上,适度予以林地定额倾斜,加快办理林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地税局、国税局等负责)
4、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县畜牧兽医局、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参与)
附件:陆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陆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组织各镇(场、开发区)制订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 县畜牧 兽医局 | 县环境 保护局 | 各镇(场) | 2018年 7月 |
2 | 做好畜禽养殖直联直报工作,组织填报国家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 县畜牧 兽医局 | 县环境 保护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3 | 做好畜禽养殖直联直报工作,组织填报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 县环境 保护局 | 县畜牧 兽医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4 | 编制、修订有关畜牧业发展规划时,畜牧兽医和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 县畜牧 兽医局
县环境 保护局 |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5 | 对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 | 县环境 保护局 |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6 | 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排放监管,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 县环境 保护局 | 县畜牧 兽医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序号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7 | 畜牧兽医、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别对畜禽养殖场生产备案工作和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排放、综合利用备案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 | 县畜牧 兽医局
县环境 保护局 |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8 | 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和认证。 | 县农业局 | 县市场质量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9 | 按照省级农业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分类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适合的技术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 | 县畜牧 兽医局
县环境 保护局 |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10 | 指导建立规模养殖场统一台账,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健全养殖污染疏堵结合、多部门联动的推进机制。 | 县畜牧 兽医局
县环境 保护局 |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11 | 执行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镇(场、区)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 | 县农业局
县畜牧 兽医局
县环境 保护局 |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12 | 制定考核办法,对各镇(场、区)政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 | 县畜牧 兽医局 县环境 保护局 | 县委 组织部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13 | 培育壮大粪污处理(配送)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受益者付费,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
| 县畜牧 兽医局 |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序号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4 | 组织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以种定养,促进种养业协调布局,规划引导畜牧业有序发展。加强粪肥和沼液科学还田利用,统筹构建养殖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和县域大循环的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支持建设沼液输送管网、水肥一体化设施。 | 县农业局
县畜牧 兽医局 | 县发展 民革局
县财政局
县环境 保护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15 |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有机肥。 | 县财政局
县畜牧 兽医局 | 县发展 改革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16 | 符合入网标准的生物天然气接入城市燃气管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开展畜禽养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落实环境保护税收优惠。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地税局 县国税局 | 县发展 改革局 县环境 保护局 县畜牧 兽医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17 | 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沼气用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 | 县发展 改革局 | 南方电网 陆河公司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18 | 探索建立农牧循环生态养殖模式,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 县农业局 县畜牧 兽医局 | 县环境 保护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序号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9 | 对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 | 县农业局 | 县财政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20 | 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和绿色发展示范等创建活动。 | 县畜牧 兽医局 | 县环境 保护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21 |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和应用,以科技创新提升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水平,因场施策,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使用技术模式和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 | 县畜牧 兽医局 县科技局 | 县市场质量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22 | 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等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制造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做好林业用地审批。 | 县国土 资源局 | 县发展 改革局 县畜牧 兽医局 县林业局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23 | 加大绿色发展理念、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宣传力度,畅通社会和舆论监督渠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县畜牧 兽医局 县环境 保护局 | 县委 宣传部 | 各镇(场) | 2018-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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