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陆河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2017年陆河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合方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和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县消安委主任、县公安局局长李小鹏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消安委副主任蔡新勇,县消安委副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罗文放,县消安委副主任、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李文强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工作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日常工作。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李文强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瞄准“靶心”防大火
各级政府要重点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寨等六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地要结合全县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以“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分工负责”为原则,联合公安、教育、文化、卫计、旅游、民政、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监管责任分工,对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星级饭店及旅游经营单位、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寨,分区域和行业类别逐一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单位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采取人工录入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终端实现数据信息互通互联等方式,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和全省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全国“两会”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各地要制定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对排查出的六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和省公安厅《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粤公通字〔2017〕22号)要求,依法确定并提请当地政府公告并按照管辖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对行业领域内的单位场所,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公安派出所对小单位、小场所等对象,应按照省、市公安机关消防监管责任分工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各镇政府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寨,应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教育、文化、卫计、旅游、民政等部门要按照监管责任分工,督促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医院、星级饭店及旅游经营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聘任经过消防业务培训、具备消防安全管理技能的人员担任专职经理人,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不放心的单位场所,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各地要牵头组织全面实施“智慧消防”建设,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各地要大力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少数民族村寨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全国“两会”前,各地要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从严采取管控措施。各地要针对本地消防安全实际,采取关停、挂牌督办、约谈、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刚性举措,从严实施火灾防控。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和单位,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和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顶格执法,充分运用罚款、三停、拘留、查封等法律手段,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用好告诫谈、提醒谈等约谈工作模式,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各地要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不定期开展联合督察检查,及时抄告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切实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5.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地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前期已摸底掌握的高层建筑开展“回头看”行动,持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春节前全部完成,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要继续深入推进“一站两队”(即超高层公共建筑微型消防站、超高层公共建筑灭火救援技术处置队和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建设,元旦前全部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对排查出尚未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采取“挂牌一批、约谈一批、曝光一批”措施,严格督促落实《降低高层建筑火灾风险若干防范措施》。对已整改的单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高层建筑单位和业主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消防网格人员、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自我管理服务责任。对超高层公共建筑等火灾风险高、容易发生大火的高危单位,深化“一站两队”建设和功能发挥,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施“零容忍”执法,坚决防止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探索建立高层建筑智能消防预警系统,以互联网信息手段整合物业主体责任、信息化建设、微型消防站、消防宣传、消防设施、消防管理等日常工作数据信息,推动制度落实,创新构建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日常消防自我管理。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消防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2)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地要联合电力、住建、公安、市场质量、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构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出台电动车管理规定、产品标准和充电设施建设标准,探索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原配件源头性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修订电气设施检测标准,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在全县开展1次针对电气产品、设施从源头到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并组织1次督导检查,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
(3)针对性专项整治。集中开展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活动,2018年1月份前根据全县火灾情况和督查掌握情况实施第十批重点整治地区挂牌督办。各地要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全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居民楼、出租屋、村民自建房屋专项整治,切实预防和减少住宅火灾的发生。
各地和行业部门要重点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违章既有建筑、镇(村)级工业园区、家庭作坊、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等不放心区域、不放心行业、不放心场所,逐一列出场所、隐患清单,明确监管责任,专题研究并落实整治措施。可结合本地特点,选择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的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
6.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各地要紧盯《财富》全球论坛、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二)夯实基础控小火
1.改进消防社会治理模式。各地要将消防安全管理网格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按照“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整体工作要求,依托综治信息系统“消防工作模块”统一建设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平台,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中心、社区(行政村)消防工作站和基层消防网格消防工作组等三级网格管理机构,合理划分消防安全管理网格,规范日常管理工作流程,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全国“两会”前,9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消防安全自律管理组织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行业防火公约,提升社会组织参与消防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国“两会”前,各地应推动2至3个本地代表性产业的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示范点开展建设,并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中“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的要求,公安、综治、民政、教育、住建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和职责,明确阶段性建设目标,统筹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建设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分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各镇政府要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村民自建房屋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春节前,发动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各地及公安部门要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省消安委《关于积极促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粤消安〔2017〕4号)明确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
4.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全国“两会”前,县城区和全国重点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各地要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驻企业的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撤出。
5.全面建设社会消防信用体系。各地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全面开展社会消防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将消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性措施与行政许可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探索出台消防消息公开、信用惩戒、信用修复、信用结果应用等工作机制,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与企业、个人信用捆绑,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黑名单”,定期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报给相关部门,分层次、分档次对失信企业或个人实施惩戒,倒逼社会单位与公民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落实联勤强保障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多种形式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优化联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公安消防部队要全面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开展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落实车辆装备保养,着力打造专业化灭火救援攻坚队伍。要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将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纳入统一指挥调度体系和网格化灭火救援执勤体系。各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要综合研判分析辖区火灾特点,制定科学可行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重点单位(场所)熟悉演练和业务技能训练力度,落实人员值守,备足装备物资,联合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开展联勤联训,落实区域联防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企业专职消防队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巩固和提升队伍建设质量,依据本单位特点,坚持需求与保障相结合,优化装备配置,配齐灭火救援器材、车辆装备和专职消防队员,确保满足日常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基本需求。要针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实施熟悉演练,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强化个人防护,落实装备维护保养,全力做好初期火灾扑救遂行处置准备。水务、公用事业、交通、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消防水源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强化社会联勤保障力度,遂行调齐调全救援物资,配合公安消防部队实施现场灭火救援,落实作战时间较长的救援现场饮食、住宿保障工作。
(四)强化宣传提素质
1.紧扣重点开展专项宣传。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等活动,开展特色鲜明、影响面广、互动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各级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媒体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各地参与“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活动,通过公益报时、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财富》全球论坛、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要以政府名义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创新、内容务实的宣传月活动,党政领导要参加启动仪式,发挥导向作用,增强活动影响力。
2.抓住关键开展社会化宣传。各地要组织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市场、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和全员逃生疏散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责任。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要督促各地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要发动网格力量和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深入社区、农村、工厂、企业、学校、家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外来务工、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群体查改身边火灾隐患,全面提升社会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和群防群治能力。
3.强化保障提升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努力为加强媒体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购置消防宣传器材等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支持。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服务机制,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培训覆盖面。要借助企业的力量开展消防宣传,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消防公益事业,并为他们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6日前)。各地各行业部门、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财富》全球论坛、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行业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主要领导是本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各地分管消防工作领导是本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负责。要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三)分类排查整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
(四)强化奖惩问责。各地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地、各行业部门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7年11月27日前报县安委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王会文;联系方式:13828988119);2017年12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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