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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6-12-13 16:11
  • 来源: 陆河府办〔2016〕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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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含驻陆)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成品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坚决清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陆河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陆河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汕尾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2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规范、有序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出击,全面整治。整治范围是全县各类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仓储加油站(点)、零售加油摊点。

(二)整治内容:

1.无牌无证及违规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2.成品油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及供油渠道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成品油经营企业主要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4.成品油经营企业消防设施、防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安全对策及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油品质量、计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成品油经营企业散装汽油实名购销情况;

7.成品油经营企业各项生产经营设施是否完好;

8.成品油经营企业执行成品油价格情况;

9.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倒卖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

10. 成品油运输车辆非法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

二、整治行动的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专项整治行动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采取政府组织、部门实施、条块结合、集中整治的办法,负责对所属区域范围内各类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加油站(点)、零售加油摊点进行摸底排查和整治取缔,切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2、多部门联动原则。成立以县政府为主导,各职能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机构,具体分工如下:

 经信部门:负责检查属地范围内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检及换证情况,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对已取得成品油零售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安监部门: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依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检查处置。

 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的各类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企业和加油站(点)、零售加油摊点予以打击取缔;查处加油站(点)燃油加油机计量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打私部门:对涉及走私渠道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有关缉私部门依法跟踪查处。

 公安部门:配合开展执法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力量,严厉打击专项整治工作中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等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配合做好拆除加油机、没收成品油过程中的现场消防安全。

 供电部门:需采取断电措施的,由供电部门配合实施。

 中石化公司、中石油公司: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需没收成品油的,由中石化公司、中石油公司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3、阶段性整治与长效性管理相结合原则。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开展阶段性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专项整治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的新思路、新办法,建立长效管理的有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从2016年11月25日开始至2016年12月5日结束,利用10天的时间,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掌握情况。时间从11月25日至11月27日。各镇对属地范围内各类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加油站(点)、零售加油摊点开展排查摸底,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第二阶段依法查处,清理整顿。时间从11月28日至12月2日。在掌握初步情况的基础上,各镇组织相关部门对属地范围内非法经营成品油活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加油站(点)、零售加油摊点。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效。时间从12月2日至年12月3日。各镇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经验作法,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非法经营加油站(点)、零售加油摊点经营现象死灰复燃。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事关全县安全生产管理稳定的大局。各镇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大局的高度,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真抓紧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陆河县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活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沈展峰(县政府)

 副组长:叶奔腾﹙县政府办﹚ 罗伟平(县经信局)、罗作庭(县市场质量局)、朱伟东(县安监局)

 成  员:邱海志(县打私办)、罗文放(县公安局)、许治柱(县公安消防大队)、江诚(县供电局),叶丽华(中石化陆河加油站)、洪学智(中石油陆河加油站),朱振江﹙河田镇政府﹚、刘德颂﹙河口镇政府﹚、丘远宣﹙螺溪镇政府﹚、彭伟通﹙水唇镇政府﹚、罗伟雄﹙新田镇政府﹚、刘兆李﹙上护镇政府﹚、黄志祥﹙东坑镇政府﹚、叶志帆﹙南万镇政府﹚。

 各镇要成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既保障取缔工作的顺利开展,又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在整治行动中,各镇各部门要做到时间、人员、措施三到位。在执法过程中,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严格管理、分类取缔原则。做到底数清、问题清,把全县所有成品油经营户都纳入排查管理范围,对无证无照的加油站(点)、零售加油摊点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分类取缔。二是坚持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原则。检查全县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和成品油非法经营户,重点检查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点)和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储油罐点和零售加油摊点。三是坚持先易后难、集中攻坚的原则。在取缔过程中,各镇各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非法经营成品油态势蔓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合法加油站采取“先停业、后整改”方式进行,对规定时间内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由相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在取缔过程中,加油机、油罐等设施需要拆除的,务必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三要强化宣传。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曝光力度,强化警示作用。同时,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把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律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夯实石油流通市场安全管理基础。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推进情况,请各镇各部门于12月3日前向县经信局报送进展情况总结材料。联系人:彭海生,联系电话:5528663、1350230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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