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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6-06-30 10:54
  • 来源: 陆河府办〔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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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陆河县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0日   

 


 

陆河县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

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11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山区、丘陵区域内中小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利工程、削坡建房、危房等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和灾害风险防控措施的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和治理措施,全面提升山区防灾减灾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组织成立陆河县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孔金诺(县政府)

副组长:刘兆李、余代治(县政府办)

成  员:邱伟声(县民政局)、彭武标(县国土局)、

罗洪声(县住建局)、叶佐雄(县水务局)、

卢雪锋(县气象局)、罗陈李(县三防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三防办,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相关工作,由罗陈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本次排查工作以镇为单位,排查重点包括:

(一)进一步排查山区、丘陵区域内水库(水电站)、堤防、水闸防汛安全隐患,全面复核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排查辖区中小河流、山洪灾害危险区及其影响范围内各类房屋分布情况,明确防灾避险责任人和措施,建立安全隐患信息台账。

(三)全面调查山区、丘陵区域内新增地址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基本情况,摸清全区地址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数量、分布人员居住情况,以及明确防灾避险责任人和措施。对山区削坡建房边坡稳定性进行调查,并对可能引发灾害的隐患进行评估和认定。

(四)排查山区危房分布、人员居住情况,逐一登记造册。

(五)排查山区自然灾害人员疏散指引、应急庇护场所、救助(抢险)物资仓库分布、储备物资品种、储备数量以及管理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排查和整改。

1、各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广泛动员部署开展山区防灾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分类技术指导、隐患认定、整改落实等工作。各镇作为工作主体,要细化工作方案,严防疏查漏报,组织核实、更正、汇总本辖区内山区防灾安全隐患台账,及时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2、各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18日前完成《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111号)中的台账表格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县三防办,县三防办搜集后报民政、国土、住建、水务等部门进行审核并反馈县三防办,由县三防办汇总后于2016年6月19日前报县政府审定。

(二)落实风险防控。

1、加强山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县三防、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针对山区特点,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及时发布传递预报预警信息,着力解决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宣传、广电等部门要以多种形式滚动发布防灾指令和灾害预警信息,宣传防灾避险知识,指导群众科学避灾避险。

2、加强防灾避险群测群防。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在山区防灾隐患点组织设置明显安全标识,警示群众主动避险。要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元,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灾减灾薄弱环节纳入本级社会管理网格范围,加强日常安全监管。要修订完善防灾避险应急预案,及时发放家庭应急避险“明白卡”,设置人员安全转移指引图,加强预案宣传演练,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落实山区安全隐患防控长效机制。各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山区实际和隐患问题,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山区防灾减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提高防避灾害风险综合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山区防灾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组织开展督查。2016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县政府将派出由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组成的督查组到各镇开展督查活动,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核对、资料抽查等方式,对山区防灾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予以分类公告,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挂牌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坚持边查边改。各镇要切实履行防灾减灾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把严实的工作作风贯穿于山区防灾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工作全过程,坚持边查边改,逐村逐户及时制订风险防控措施;要将山区防灾安全隐患点人员避险作为群测群防工作重点,明确防灾避险责任人,制订专项应急预案,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县政府督察组要加强对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制订详细的督查工作计划,督促各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民政、国土、住建、水务等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作,在山区防灾隐患排查整改、风险防控、明督暗查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切实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共同努力提高山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四)实行责任倒查,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此次排查有关工作要求,尽快推进各项工作。县政府督察组将建立倒查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县水务局(县三防办):彭小丹  

联系电话:552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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