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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3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307号)文和县卫健局《陆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审批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3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陆河卫健字〔2021〕36号)及县领导的批示精神,现下达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1.8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22万元(具体项目分配详见附件),资金分别列2021年度“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项资金均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二、请你单位收到此款后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陆河财社[2021]50号 附件 关于下达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xlsx
陆河县财政局 陆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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