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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陆河县教育局: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90号),现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5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6万元,中央资金232万元)。此款列入2021年度“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功能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省财政将根据政策和人数再次核定各市(县、区)该项资金全年预算,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和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3项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补助。获得补助后,不在重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同类专项资助。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陆河县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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