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网
- 政务微信
县七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3)
关于陆河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陆河县财政局局长 叶杰雄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陆河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县财政工作在中共陆河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县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园区工业、基地农业、生态旅游、美丽城乡、活力陆河”的发展方略和“一轴三圈”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增收节支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各项工作,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283万元,为预算数37908万元的98.35%,比上年增加5158万元,增长16.06%,其中税收收入(县库,下同)20812万元,为预算数的87.15%,增长8.04%;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072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39774万元的107.84%,比上年增加32115万元,增长27.08%。
201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各项补助和预算结转、结余,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等支出后,全县财政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7731万元,同比增长71.30%;政府性基金支出27731万元,同比增长71.30%。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6863万元,增长12.7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518万元,增长28.47%。
(四)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稳增长,财政收入取得新成绩。
一年来,面对复杂外部经济形势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不利影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指导财税工作,对收入形势作出正确的分析研判,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支持经济稳定增长,大力培植财源税源,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财税部门切实增强主业意识,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强化分析、协调、调度、落实。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2014年我县财政收入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完成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83万元,增长16.06%,增幅排全市第1名。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274万元,比上年增加530万元,增长30.39%;地税部门完成18538万元,比上年增加1019万元,增长5.82%(其中:工商税收10855万元,比上年减少1605万元,减幅12.88%;耕地占用税和契税7683万元,比上年增加2624万元,增长51.88%)。同时,财政部门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资源及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努力组织非税收入。2014年,我县完成非税收入16471万元,为预算数的117.43%,比上年增加3609万元,增长28.06%。
2.优结构,财政支出实现新成效。
2014年,我县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11类民生支出完成12829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151万元,增长28.11%。11类民生支出占全部支出的比重85.12%。其中,县财政配套各项民生及政策性支出8500万元。
在教育方面,全年教育支出45028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发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提高山区、边远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津补贴,支持教育“创强”工作,推进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支持教育园区建设,推进县职校建设和党校、电大迁建,以及偿还陆河中学银行贷款。
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07万元,其中县本级配套资金1615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五保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补贴,及80岁以上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支持职业介绍和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在医疗卫生方面,全年医疗卫生支出175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卫生院事业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落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
在住房保障方面,全年住房保障支出541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工程、水库移民住房扶持项目和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搬迁安置。
在文化方面,全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07万元,主要用于县文体综合馆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全年节能环保投入427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县垃圾处理场和转运站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四有”管理;支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在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全年投入资金1678万元,主要用于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落实农资综合直补、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等政策。
在保证基本支出方面。全年安排人员支出39220万元,确保了工资和津补贴按月足额发放。同时,安排公用经费(包括部门预算和业务经费)支出3009万元,确保了运转经费足额到位。
在保障重点支出方面,全年安排重点支出11373万元,支持工业园区、教育园区(陆河中学、职校、文体综合馆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北环公路、市政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
3. 加大“三农”投入,强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按照“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思路,认真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大力扶持基地农业发展,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13007万元,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饮水安全和行路难等问题,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粮食种植补贴和粮食储备管理,培育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支持农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高农村“两委”干部补贴,为我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4.创新管理机制,财政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认真做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工作。在顺利完成2013年下半年过渡阶段各项工作后,2014年1月起我县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开始。一年来,我县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与省财政厅联系,及时得到帮助与支持,信息通达便捷、项目申报快速、资金下达提速等成效日益显现,为我县财政改革和财政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是大力创新财政管理机制。改进预算编制管理。强化全口径预算编制,着力增强政府整合资源、统筹财力的调控能力。启用新的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及时对全县88个预算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在深度和广度上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新增了“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规范化和透明化,全年纳入集中支付资金达到118569万元,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继续做好公务卡改革扩面工作,至2014年底全县有47个预算单位开设了376张公务卡。规范资金发放管理。针对当前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起,全县村干部工资实行“农村人员补贴代发帐户”管理,直接拨付到村干部个人帐户,实行“一卡(折)通”。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各种涉农和惠民补贴,全部实行“一卡(折)通”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陆河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我县政府债务资金的管理,有效控制我县政府债务规模,积极化解债务。2014年县财政偿还各类政府性债务本金及利息6132万元,主要是县财政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县国资公司和土地储备中心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县粮食收储公司偿还融资贷款本息、陆河中学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三是继续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村财镇代管”改革模式的要求,对镇、村财务实行动态监管。定期举办培训班,提升我县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实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整合资源推进各镇“三资”管理平台与政务大厅同步建设,为规范我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创造了条件。
四是大力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2014年,县财政局投入资金150多万元,先后完成了局中心机房建设和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一体化)项目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镇村财务管理系统和“三资”管理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五是继续推进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按照《陆河县各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从组织机构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和基础设施规范化等五个方面入手,大力开展创建工作,推动镇级财政管理工作上新台阶。目前,全面完成了各镇财政所服务大厅建设。
5.加大监督力度,支出绩效实现新的提高。
一是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2014年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含房地产、车辆)3宗,金额2137万元;资产报废3宗,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是继续加大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性投资评审管理,引入3家社会机构参与评审工作,全年审核工程结算152 宗,核定金额15244.63万元,核减资金13729.21万元,核减率 9.94%。
三是继续加大政府采购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政府采购的工作程序,积极启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与电子反拍工作。全年完成政府采购64宗,实际支付资金2537.31万元,节约资金 74.17万元,节约率2.84%。
四是继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2013年度省专项资金整改任务,收缴县国库95.07万元,并上解省国库36万元;积极完成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追回违规使用专项资金32.3万元;组织开展整治2014年“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的自查及重点检查、2012-2013年度中央及省级对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检查和“收支两条线”年度检查。
2014年,预算执行等财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税源不足,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突出,仍然处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现状;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偏大;现代财政制度尚不健全,财政调控作用有待提高。
二、2015年预算草案
按照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对2015年宏观经济和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2015年我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重节约、提绩效、防风险”和集中有效财力办实事要求贯穿于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始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41011万元,比2014年完成数37283万元增加3728万元,增长10.00%,税费比例为65∶35(比2014年提高9个百分点)。
2015年我县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数187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011万元,返还性收入342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39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821万元,预计其他一次性收入458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6563万元,上年结转68956万元。
2015年我县财政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187261万元,比2014年调整预算数141939万元增加45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411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250万元,上解支出600万元。
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2015年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880万元,其中上年专款结转收入158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880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592万元,主要是列入编报范围的县属企业按规定比例上缴的年度净利润。当年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216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256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604万元。
(五)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
根据财政改革的要求和省财政厅对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的部署,按照财政部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办法,编制了县委办公室等86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
三、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冲刺“十二五”规划、对接“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三大抓手”、“两条底线”和“四大行动”,全力实施轴圈联动发展规划,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深化改革为引领和动力,以强化预算管理为关键,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强化征管,提升收入质量。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下出现的趋势性变化,遵循收入预算多约束性转身预期性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各组织收入部门间的配合,以税收管理薄弱点、空白点为突破口,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不断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二是加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经济发展走势、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变化,全面开展财源、政策效应、收入进度分析,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三是加强机制创新。深入推进税收协助工作,扩大涉税信息部门范围,提高收入征管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非税收入“上线”管理改革,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挖掘收入增长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四是加强依法治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收秩序,坚持公平税负,组织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清收欠缴各类税费力度,全面杜绝偷税漏税行为,努力完成收入目标任务。
(二)优化支出,增进民生福祉。坚持 “保运转、保民生、保改革、促发展”工作中心,按照“压缩一般、保障重点”的原则,积极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全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一是严格贯彻新《预算法》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清理压缩一般性专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二是加强统筹协调,优先保障工资发放和政权机构正常运转,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及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三个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有关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规定逐步建立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社会保险费统一缴纳制度,稳步提高村干部工资补助标准和村两委办公经费补助标准。三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和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残疾人生活津贴、免费义务教育以及城乡居民医保等提标政策,扎实推进十件民生实事。四是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大力支持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五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持续推进园区工业、基地农业、县城扩容提质、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确保重点项目的有序推进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联系,加大争资力度。认真研究国家关于深化财税管理体制及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决定精神,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扶持重点,抢抓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政策机遇,加强对政策、资金、项目的有效衔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等多层次、多渠道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同时,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规范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积极研究分析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切实加强沟通联系,主动作为,提前谋划,持续做好项目的策划、包装,逐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备选库,力争将更多的项目列入中央和省市计划盘子,加大争取到位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全面发展。
(四)强化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管好用好各类财政资金。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将政府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预算支出,严格控制追加支出。预算执行中,超收收入部分不予安排支出,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出现短收,通过压减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实现收支平衡。二是加快支出进度,规范资金运行程序,严格落实项目催办制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率。三是强化支出监管,围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加大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纠正违规违纪行为,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激活财政闲置、沉淀资金,切实提高政府的调控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深化改革,推进依法理财。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新《预算法》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决定精神,完善预算体系,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严格落实预算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积极推进公务卡改革,扩大公务卡发放、使用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单位现金结算支付。四是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六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产权集中管理。七是不断深化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支付方式,深入推进惠民“一卡通”担保业务,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业务,不断推进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责任意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2015年,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开创陆河振兴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2015年预算公开表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