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告》的通知
粤基金函字〔2024〕43号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4〕23号,简称指南),截至2024年8月5日17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68家依托单位申报项目170项,其中面上项目161项,重点项目9项。
经省基金委形式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项目拟受理158项(面上项目151项、重点项目7项);拟不予受理12项(面上项目10项、重点项目2项)。
本次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申请人在职证明不符合要求;(2)合作协议不符合要求;(3)申报书查重超过(含)40%,涉嫌一稿多报、抄袭。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分别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和“申报管理—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如对拟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于8月15日17时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评估材料),依托单位对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线上填写审查意见后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终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中更新,请8月20日后查看。
联系方式:020-87567835、020-87567792
邮箱:skjt_sjjwpsk@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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